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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伯莎》作者:红姜花

阁楼上的疯女人02

    其实伯莎并不想穿越。

    穿越之前伯莎是名记者。虽然作为名刑事栏目的新闻记者,伯莎的工作可谓是强度直逼程序员、工资相对却少得可怜,但生活在二十世纪,生活在个有wifi有手机有外卖有垃圾食品的时代,谁会对穿越回百多年前感兴趣?

    最重要的是,原身还是个疯子。

    伯莎试图回忆这具身体的记忆,扑面而来的念头却只有个,那就是逃出去!

    她的思维,她的情绪,她的记忆统统在重复着这些简单的词组:逃出去,要自由,离开这里!

    至于其他的,由于原身的精神问题,伯莎对过去的记忆非常混乱,零碎的记忆片段让她稍稍想就感到头疼。

    幸而格莱思并没有注意到这点。

    《简爱》原著负责看管伯莎·梅森的女仆格莱思·普尔是个五大三粗、长相丑陋的酗酒年女人。而此时此刻站在她面前的仆人大概三十岁上下,体格足够健壮,脸上却洋溢着发自真心的喜悦,不像是个坏人。

    “伯莎夫人……你还记得多少事情?”格莱思问道。

    说完她又补充:“记不清也没关系,总会想起来的。”

    事实上伯莎还真的记不清多少了。

    如果不是知晓《简爱》原著的内容,面对大脑破碎的记忆,伯莎甚至有些无从下手。

    “我记得……我的父亲是英国人,很有钱,”她努力回想着脑海的线索,“母亲是牙买加当地人。我和爱德华·罗切斯特从小就订了娃娃亲,但直到我十五岁时才第次见到他。”

    所以现在伯莎·梅森二十五岁了。嗯,如果按二十世纪算,她还年轻的很呢!

    “我还有个哥哥,对我还算不错,”伯莎继续道,“除此之外就不记得什么了①。”

    特别是这十年来的疯狂和囚禁,在伯莎的记忆里只留下了“我要逃出去”这个念头。

    格莱思看着神态从容却也满不在乎的伯莎,语气再次逐渐哽咽:“已经,已经很好了,夫人!真是老天有眼——”

    “好了。”

    伯莎生怕她再哭起来,急忙提出问题转移注意力:“最近桑菲尔德庄园有什么事情发生吗?”

    格莱思罕见地沉默了下。

    虽然她没说,但伯莎明白这样的犹豫应该是生怕自己生气,她便开口宽慰:“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现在大病初愈,心情好的很。”

    格莱思这才勉强回答:“罗切斯特先生过几天就要回来了,还带着几名贵客。但是……我听女仆莉娅在厨房议论,说英格拉姆小姐也会来。那个女人想要嫁给罗切斯特先生很久了!这整个庄园都知道。”

    说完格莱思还愤恨地补了句:“连费尔法克斯太太都副很希望她嫁过来的模样,我呸。”

    费尔法克斯太太?好像是桑菲尔德庄园的管家。

    至于那位英格拉姆小姐……按照《简爱》原著的描写,根本算不上什么。

    “我好像记得,”伯莎斟酌字句,“爱德华·罗切斯特是不是有名私生女?”

    “我不是很清楚,夫人。”

    格莱思叹息声:“罗切斯特先生并不承认那是他的孩子,但他对那名女孩不错,甚至为她请了名家庭教师。”

    这名家庭教师就是小说的女主角简·爱小姐。

    很好,现在伯莎明白具体情况了。

    并非《简爱》原著的剧情还没开始,而是剧情因为自己的穿越发生了变化。比如说本应酗酒懈怠的格莱思变成了句句为伯莎不平的忠仆,再比如说伯莎被囚禁十五年变成了十年。

    “这十年来罗切斯特先生惹了不少风流债,”格莱思忍不住开始絮叨,“但您神志不清,又有什么办法呢?男人都是这样,妻子旦不在,就管不住自己。你可千万别为此动气,夫人。”

    伯莎哭笑不得,这是什么老古董思想!男人出轨了还要妻子大度隐忍吗!

    也不能怪格莱思守旧,现在是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的妇女基本都这么想。

    不这么想又怎么办?在这个年代妇女并没有自由离婚的权力。除非爱德华·罗切斯特犯下了极其恶劣的通奸罪名,否则伯莎不可能和他离婚。

    至于他在外沾花捻草养情人?这根本算不得什么,就算说出去,也顶多属于罗切斯特的“花边卦”而已。

    想要正式提出离婚,伯莎得熬到二十世纪。因为直到1923年英国才颁布了相关法令,使得妇女能够自由提出离婚。

    换句话说,如果罗切斯特是个爱家暴、虐待妻子的家伙,伯莎没有任何办法能离开他。而身为大地主的罗切斯特家底殷实,就算是失手杀了自己,也能用大把金钱请合适的律师为自己开脱。

    ——看,所以说伯莎根本就不想体会穿越是什么滋味。

    “我不生气。”

    伯莎冷冰冰地开口:“如果罗切斯特是个凶恶的人,他大可以把我掐死,然后再把罪名栽赃给我,说是我率先袭击他,没有人会说什么的。”

    或许是伯莎的语气,或许是她说出口的内容,总之句话落地后,格莱思愣了愣,而后流露出了几分畏惧的神情。

    “夫人……”

    “不用说了,”伯莎轻描淡写地略过了这个话题,“我没生气。”

    她当然不生气,连原身都不在乎罗切斯特是否出轨。

    当格莱思提及“罗切斯特”这个姓氏时,这具身体涌上来的是更强烈的逃跑冲动——被囚禁在阁楼上的疯女人伯莎,根本不在乎她的丈夫是不是还爱她、是不是有了其他女人,她只是想逃出这里,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伯莎觉得自己应该替原身完成这个心愿。

    她沉吟片刻,开口:“格莱思,我需要你帮我个忙。”

    格莱思急忙回应:“夫人您尽管说!只要我能办到的,我定会为您办到。”

    “我恢复清醒的事情先别对外声张,”因为现在的伯莎还拿不准罗切斯特的态度,“等到罗切斯特回来的时候,找个清静无人的夜晚,请他到我这儿来趟。”

    而格莱思确实帮伯莎做到了。

    几天之后的个午夜,格莱思·普尔趁着满庄园宾客休息之后,悄悄地离开了阁楼,将伯莎夫人清醒的消息告诉了罗切斯特。

    拥有名疯了十年的妻子,罗切斯特自然是不信的。

    然而当他跟随格莱思走过两道紧锁大门,步入昏暗的阁楼时,看到的却不是那个会冲着他尖叫攻击的疯女人。

    伯莎·梅森坐在生着火的壁炉旁边,袭衣裙破旧却整洁,浓密的黑发编成精致的发辫绑在脑后,看起来全然没有任何失去理智的迹象。

    听到脚步声,她转过头,随意地看了来者眼:“啊,你来了。”

    对方停下了脚步。

    伯莎从男人的脸上读出了震惊。

    原来这就是爱德华·罗切斯特,《简爱》原著大名鼎鼎的男主角。他看上去和原著描写的没什么分别:长得不算出众,但还算有男子气概。眉眼五官勾勒出严厉的性格,看就是名作风果断直接的人。

    这份果断也体现在了性格上。

    “格莱思说你恢复了神智。”罗切斯特连招呼也没打,直接开口。

    显然他还在怀疑。

    行吧,换成伯莎,伯莎也会怀疑的。名疯子该如何向他人证明自己没疯?这可是世界难题。

    伯莎的选择是不去证明。

    “怕我骗你?”她反问。

    罗切斯特当即蹙眉。

    伯莎可不在乎罗切斯特怎么想:“请你稍等,我有话要对你说。格莱思,你能帮我去门口把把风吗?”

    这就是让格莱思暂时回避的意思了。

    幸而格莱思并没有提出异议,她或许没懂,却没有忤逆伯莎的意图,只是低了低头转身离开,还带上了阁楼厚重的房门。

    只剩下两个人的阁楼顿时变得漆黑且寂静。

    直至此时,伯莎才第次直视罗切斯特写着狐疑的双眼。

    她选择直接开门见山。

    “格莱思说,整个桑菲尔德庄园的管家仆人都以为你对英格拉姆小姐有意思,”伯莎开口,“但我知道其实你喜欢的家庭教师简·爱小姐。”

    句话落地,罗切斯特身形巨震。

    伯莎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她漫不经心地勾起嘴角:“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爱德华,我不在乎你现在爱谁。你把我关了十年,就算我当初真的是出于爱你才答应了你的求婚,这十年也足够消磨我对你的任何感情。我现在只想要自由,想要离开桑菲尔德、离开这栋阁楼,难道你不想摆脱我这个包袱吗?”

    罗切斯特久久不语。

    伯莎不着急,她给了对方充足的时间来消化这个消息。爱德华·罗切斯特杵在原地很长时间,久到伯莎都以为他不会开口了。

    最终他打破沉默。

    “是的,”男人回应,“我确实想摆脱你。”

    很好。

    虽然无情,但足够坦白。伯莎还挺欣赏罗切斯特这样的个性,不爱就是不爱,犯不着相互虚伪的客套敷衍。

    “那好。”

    伯莎快快乐乐地开口:“我有办法在不毁掉你名誉的前提下终结你我的婚姻关系,让你去放心大胆地追求简·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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