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美乐之吻》作者:脂肪颗粒

“你在这里干什么?”

两小时后,天色全黑了,比尔和海涅来到酒馆,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吧台上的我。

“乔纳森先生答应我,只要学满4小时狗叫,就把我妈妈的金项链还给我。”我说。

比尔不太高兴,嘟囔道:“你搞什么呀?真丢人。”

迈克一直在旁边喝酒,他问比尔:“你认识她?”

比尔撇撇嘴:“她是我们班上的女同学,妈妈跟人跑了。”

“哦,是熟人……”迈克看向我,“小狗狗,你叫够了吗?叫够就回家吧。”

“我能拿回项链吗?”

“恐怕不能。”他勾起嘴角说。

我沉默了一会儿,继续叫。

“真是个倔强的小妞,不是吗?”迈克对双胞胎挤挤眼睛。

比尔嗤笑了一声,走开了,海涅也跟着走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了四个小时的,爬下桌子的时候,我的腿是抖的,声音也哑了。

我走到酒保身边,问他要项链,迈克还没走,正靠着吧台抽烟,他对我笑笑,从酒保手里接过项链,作势要递给我,可他又抬高手,让我踮脚也够不到。

迈克弯下腰,盯着我的眼睛说:“你觉得我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会兑现吗?如果我不呢?”

“可是你们答应了……”我委屈地说。

“迈克,给她。”旁边一个打手说,“黑加尔先生已经吩咐了。”

迈克瞥了那人一眼,耸耸肩,把项链塞给我:“它是你的了,你比你老子有种。”

我的头发湿透了,刘海贴在脑门上,走出酒吧的瞬间,凉风袭来,身体仿佛都变轻盈了。

天已经黑透了,我混入穿行的人流中。路边汽灯里的火苗微微晃动,把行人映在地上的影子都晃散了,像一个个即将湮灭的幽灵,徘徊在无尽的道路上。

看了看手里的项链,最终我还是拿回了它,可是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

这是我学了四小时狗叫换来的东西,妈妈的项链。

那个没有回头看我一眼,就把我抛弃了的人。我却为一件她不要的东西出卖了自己的尊严,将来,我还会为什么东西出卖自己呢?

泪水涌出来,我擦了又擦,却怎么都擦不干净。

最后我奔跑起来,跑到岸边,狠狠地把那条项链丢了出去……

不知过了多久,夜风把眼泪吹干了,我走回路边,把那瓶酒高高举起,用力摔下,砸得粉碎。

看着地面的一片狼藉,我感到解脱。

到家的时候,威廉焦急地问我:“你去哪里了,这么晚才回家!”

我走到爸爸身边,把他推醒。

他的双眼充满血丝,一张口就传出浓郁的酒臭气。

“你回来了,酒买回来了吗?”

“没有,我把酒砸了。”

爸爸皱起眉:“你这个蠢货,怎么这么不小心。”

“我是故意砸的,如果以后爸爸还总是喝醉,我见一次砸一次。”

爸爸恼了,抬手给了我一耳光。

“你说什么!你就是这么和爸爸说话吗!”

我捂着火辣辣的脸颊,直直和他对视:“是的,如果爸爸还是这样,就算被爸爸打死,我也要砸碎所有的酒瓶。”

“你像你妈妈一样,像所有人一样!都看不起我!我还轮不到你来教训!给我滚!”他推了我一把,又抬手想打我。

可是这次,耳光没有落在我脸上,而是落在了威廉的头上,哥哥冲过来抱住了我。

“是的,你要是再这样,我也会砸碎所有的酒瓶!你要打就先打死我吧!”威廉大声说。

“好啊,你也来和我顶嘴!”爸爸火冒三丈,拳头重重落在威廉身上。

我大哭起来,喊道:“爸爸不要再喝酒了!我会学着做饭,学着洗衣服,我会收拾干净房屋,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

这次,拳头没有落下来,爸爸愣了愣,许久后,蹲下来哭了。

第二天,爸爸没有再喝酒,他说他失去工作了,现在工作不好找,他准备回家乡,帮爷爷种地。

……

这个冬天很冷,天空总是阴沉沉的,一场大雪过后,万物都沉寂了。

老师在课堂说:“明年三月的时候,学校会举行毕业考试,还有中学的入学考试,想要读中学的人,建议你们学习一下拉丁语,这门语言虽然学校没有教过,但是会做为中学入学考试的内容,家庭情况允许的同学,最好聘请老师指导。”

天气阴下来,教室落入一片昏暗中,很奇怪,这样的环境给我一种安心感,就好像昏暗落下的同时,心中的焦虑也被带走了。

我偏头看了看教室里的同学们,他们整整齐齐坐着,一半身躯映着光明,另一半身躯则被阴影吞没,仿佛走廊里那些落满尘埃的雕塑,瞬间既是永恒。

老师统计了参加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人,几乎所有人都要参加毕业考试,可只有寥寥几人报名升学考试,而报名升学考试的人中只有两个女孩子,莉莉安和我。

这天放学后,我告诉父亲自己想念中学。

他在农场忙碌了一天,看上去有些疲惫,只懒懒地说。

“为什么?上那么多学也没用,我还打算送你去纺织厂当学徒呢,学学做衣服什么的,这才是正事,再过几年你也要嫁人了。”

威廉看了看我,对爸爸说:“还是让她念吧,安妮年纪还小呢,再说她喜欢念书,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爸爸点上了一根烟:“要交学费吗?”

“不知道,也许要交校服和课本费。”我低声说。

“你还要煮饭做家务,忙得过来吗?”

“我不会耽搁家里的事。”

阴暗的房间里,香烟的火苗明暗交替,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味道。最后,爸爸叹了口气:“不花费太多钱的话,你可以再读两年。”

第二天,我从图书馆借了几本关于拉丁语的书,没日没夜学习起来。

我一般在清晨6点钟起床,一边做早餐,一边背诵课文,这些句子非常难懂,我无法理解,只能先背诵下来。

之后,无论是在刷盘子还是在洗衣服,甚至吃饭、上厕所的时候,我都在学习。晚上我在灯下学到很晚,经常坚持到半夜。

考试当天我发挥得很好,每道题都答得很顺畅,普语考试最后要求我们写一篇小文章:写出自己最喜欢的季节,并表明喜欢的理由。

感谢我在图书馆花费的时光,我记得几首小诗,并将一首关于冬天的诗文引用了。

“在冬日的颤栗中,一朵花绽放了。
尽管是冰冷黑暗中的绽放,尽管经历风霜和暴雪,花也绽放在那里,美丽至极。
花是我的童年。
你想去看看我的童年吗?
风雪过去了,鲜花仍在,芳香依旧。”

不需要理由,读到这首诗的瞬间我有种颤栗感,仿佛自己就是那朵花,虽然柔弱,但也可以鼓起勇气,渡过寒冬。

几天后,学校的老师通知我,成绩出来了。

我考了第一名,无论是毕业考试还是升学考试,每一门功课都是优秀。

班上有四人考上了中学,我,莉莉安,海涅和汉克。海涅和汉克都低分划过,莉莉安也考得很不错,有四门优秀。

拿到成绩后,我像快乐的小鸟一样飞奔在道路上,春风抚过,夹杂着寒意,然而一点也不冷,这风仿佛能把我像真正的鸟儿一样托举起来,让我翱翔在天空中。

还有一点也让我高兴,我比莉莉安考得好。

那种隐秘的,不能宣之于口的快感。

她比我漂亮,比我高,比我聪明,比我受欢迎,还有幸福的家庭,她好像很容易就能拥有别人羡慕的东西。圣经上说嫉妒是罪孽,可怎么才能控制自己的心,不去羡慕嫉妒别人呢?

我已经明白当初她和我做朋友的原因了,因为班上其他女孩子都不理睬她,她太优秀了,衬得其他女孩子像灰扑扑的石子一样,现在我也是那些女孩子中的一个了,所以我也不再喜欢她。

真奇怪,我竟是那么在意她,比任何人都要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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