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失忆了》作者:陈未满

徐望和陆伯安分手那天是个雨天。
灰蒙蒙的天空,瓢泼似的大雨,雨幕重重,她站在公司楼下,眼睛没有焦距地望着远方。雨水溅在脚背上,冰冰凉凉,雷声哼哼,这场雨好像没有要停的意思。犹豫半天,没有带伞的她决定拼一下,按她的速度,或许可以在衣裳没有湿透前跑到公交车站。
她抓紧包包的带子,埋头往前冲,冲到一半被人叫住,傻乎乎地停了下来。韩助理拿着一把黑色的伞大步朝她走来,语气里满是歉疚:“徐小姐,我正准备去接您呢,您怎么没带伞就跑出来了。”
徐望没有吭声,接过韩助理递过来的雨伞打开,道了声谢。大大的伞面为她挡住了风雨,她低估了这雨的大小,外套已经湿透,此时只觉得透骨的寒。
她不跑怎么办,总不能一直待在那里等雨停,她可没有想到会有人来接她,如果知道肯定乖乖在里面等着,就像那些等着男朋友来接的女同事一样,还能凑在一起聊会儿八卦呢。
她的男朋友忙得像陀螺一样到处转,她连他在哪里都不知道,又怎么敢奢望他会来接她呢?
也许陆伯安只是一时兴起,想起了她这个女朋友,这最适合睡懒觉的雨天她又得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去陪他。她刚刚已经想好,回到住处先在楼下的小吃店里打包一份炸串,然后回到家里洗个热乎乎的热水澡,窝在沙发里盖着毛毯,边看武林外传边吃炸串,任外面雷雨交加天崩地裂都与她没有关系。
如今计划泡汤,她的心情十分沉重。
怀着这份沉重的心情,她又打开了车后座的门,看到陆伯安衣冠楚楚的坐在那里,外面的大雨才是跟他没有一点关系。他穿着精致的西装,面容冷峻,气质矜贵,衬得浑身湿透的她格外狼狈。
目光相接,他眼中散发出迫人的寒气。她连忙避开,在车边慢慢悠悠地收着伞,突然听到他冰冷的声音:“上来。”
徐望有些无奈地想,他又生气了。
她不懂,为什么他看到她老是生气,明明很多人都说她的模样很讨喜,她一说话经常逗得别人哈哈大笑,她尝试着反抗一下:“我把伞收好……”
不说话还好,一说话,车里的温度又低了几分,韩助理极有眼色,忙接过她的伞恭敬地说:“我来吧,徐小姐你先上车。”
徐望不是个泥娃娃,她也是有脾气的人。她的脾气在上车坐好后,一件衣服扔过来将她兜头盖住的时候瞬间达到了顶峰。扔衣服的人显然夹带着情绪,力道之大让她的脖子都感到意外,很不争气地没有承受住,身子晃了晃。
被衣服盖住脑袋的徐望觉得很委屈,不想看到她为什么要来找她?不喜欢她又为什么要交往?
衣服上熟悉的味道将她包围,又该死的好闻,里面黑暗的世界将她与外面隔绝,她赌气似的任由衣服就这么罩着脑袋,也不管外面的人会不会觉得她有毛病,躲在衣服里默默流起泪来。
而陆伯安没有来看她有没有在衣服里被闷死,一路沉默着。直到车子停下,才掀开衣服,望着她冷冷的说:“闹够了没有。”
她那时的脑袋从未有过的清醒,郑重地点了点头,格外认真的说:“闹够了。”
他们在一起就是一场闹剧,是该闹够了。

年少时一厢情愿的单恋,成年后兜兜转转于人海中相遇。上天对徐望实在不薄,他们有缘有分,成功的在一起,达到了她人生中的圆满。
可是生活不是小说和电视剧,徐望没有过上结尾里幸福的生活,或许该说没能一直幸福下去。
分手是她主动提的,她想清楚了,没有脑子抽筋。
她跟着陆伯安上楼,洗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还给自己倒了杯热茶,一点儿也没有赌气虐待自己,然后用很平常的语气说:“陆伯安,我们分手吧。”
她没有注意陆伯安的表情,因为她没有妄想他会震惊还是难过,他如何反应她都不在乎,她是真的想分手。
她捧着烫手的杯子,良久后,听到他冷淡的声音:“分手的理由。”
她被杯子里的热气熏红了眼睛,轻轻地说:“跟你在一起,我不快乐。”
喜欢是真的,所以不快乐也是真的。

这些年,陆伯安很少能睡好一个觉。
今天他难得生病,在药物的作用下,不知不觉睡到了太阳偏西。他一贯自律,醒来就马上起床,洗澡,穿衣服,吃药,一切都没有什么特别的。
若有特别的,应该是他隐隐胀痛的太阳穴和他接下来该去参加一场婚礼。
常风的婚礼,为此他专门从国外飞了回来。
他时间观念强,以示重要,提前半小时到了现场,还没有见到新郎,先见到了伴郎之一的宋疏明。本来常风想邀请他当伴郎之二的,但考虑到陆伯安的性格与他本人的胆量,这个想法始终停留在想想而已。
好脾气的宋疏明则没有陆伯安那么自在,到点来参加婚礼就行,因为脾气好,这段日子可被常风使唤了个够。
作为一个医生,他一眼就看出了陆伯安面瘫表情下的异常,十分关心的询问:“生病了?”
“感冒,没事。”
“你的脸色不太好,明天去我那里,我给你抓副药。”
宋疏明是中医,陆伯安想也没想拒绝:“麻烦,我已经好了。”
婚礼现场大概是按新娘的喜好布置的,全是粉色,看得陆伯安眼晕。一路走来,遇见不少熟人,他沉着脸,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别人打招呼都不冷不淡的回应。
婚礼冗长繁琐,他耐着性子一直坐到婚礼结束。常风显然已经喝多,拉着陆伯安的胳膊诉说衷肠:“伯安啊,你能回来,我真是,太高兴了!不枉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今天我结婚,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哥担心你啊,你这个脾气,以后孤苦终老,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可怎么办。”常风情真意切,说到这里把手一挥,“不过你放心,以后我的儿子就是你的儿子,咱们这关系,不分彼此!啊,不分彼此!”
宋疏明拉着常风,想笑又不敢笑,眼见陆伯安的脸色越来越黑,忙让其他伴郎把他搀走。
这小子是他们之中年纪最小的,平日都叫陆伯安一声哥,今天是真高兴过头喝多了。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今天是他人生中最得意的时候,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陆伯安当然不会跟一个喝醉酒的人计较,见时候差不多准备走了,宋疏明也喝了不少酒,现在没他什么事也准备撤了,正好可以搭陆伯安的车回家。
街上的灯光五颜六色,宋疏明感叹道:“想不到常风这小子这回是认真的,说结婚就结婚。”
不怪宋疏明感慨,常风以前是出了名的多情,从没对哪个姑娘上过心,经常开玩笑不会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结果几个月前遇到个小姑娘,坠入爱海后再没有起来,哪怕家里反对,也力排众议结了婚,放弃了整片森林还开心不已,乐颠颠的围着老婆转,那场景,宋疏明见所未见。
陆伯安没有说话。
越炽热的爱越禁不起时间的考验,当初一遍又一遍说喜欢你的人,转眼也是可以忘记的。
爱情,是这世上最容易破碎的东西,没有谁可以一直爱着谁。
他希望常风幸福,但知道,常风不会一直幸福。
这世上所有人,都是这样的。

陆伯安把宋疏明送回家,准备驱车离开时,宋疏明又问他:“明天真不来?身体的事都不是小事,马虎不得。”
他淡淡的,说:“不了,我明天就走。”
陆伯安现在几乎都在国外,鲜少回国。闻言,他也不再劝:“行,那你注意身体。”
时间不早,送完好友,陆伯安开车回家。城市繁华,但他觉得索然无味,回到家也只是面对一室空冷,不回家也无处可去。
就这么慢悠悠的,车子即将驶入公寓大门。
一个纤细的身影突然从路边冲了出来,挥手叫道:“陆伯安!陆伯安!”
他眉头一皱踩下刹车,没有马上下去,在脑海中搜索了一下,发现自己不认识这个女人。
正打算不做理会,那女人竟然小跑着过来拍他的车门:“陆伯安,我有事找你,我叫林书,你还记得吗?”

林书知道陆伯安可能不认识她了,他们虽然同班一个学期,但印象里几乎没有说过话,再加上她那时满脸痘痘,与现在的模样大相径庭,他不认识才是正常。
其实她也有点怕陆伯安,他一个眼神扫过来就紧张得不知所措,可她实在没有办法,想起不知所踪的徐望,迎着他冷漠的眼神,慌慌张张地说:“你不记得我,还记得徐望吧,我是徐望的朋友。”
听到这个名字,陆伯安的眼神一暗。
他听到林书颠三倒四的继续说:“望望她失踪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我报警了,可是警察也找不到她。我知道这么来找你不太好,可我实在不知道该找谁了,孩子还小,我没办法带着他到处跑,我要找望望,又要带孩子,又没有人帮我,我只能来找你。”
他开始只听到徐望失踪这几个字,继而才听到她说孩子。
孩子?
陆伯安这时才看到,她身后背着一个闭着眼睛在熟睡的胖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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