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富美八零年代生存记》作者:山楂丸子

生产队还有活要干,兄嫂几个没久坐,余静静吃住在二嫂家,自然要跟着下地挣工分。

前世余静静老家虽然在农村,却从没下过地,可是现在,一天天的就没闲过。

就这样了,二嫂一家还嫌她干活慢。

“小余啊,不是我说你,你们这些插队知青,可真没用,就是来给咱们生产队拖后腿的,你自己看看,我都插秧插一个来回了,你才挪了几步。”

稻田里,二嫂不满看她,心里有火,“队里安排你吃住在我家,我平常也没克扣你口粮,你倒是好好干活呀!”

余静静看了眼跟她并排插秧的二嫂,将厌恶的情绪隐藏住。

如果不是为了接近男主,她宁可吃住在知青点,也不会选择插队在二嫂家,每天干完农活,还要帮着做家务,甚至带孩子。

天知道,她讨厌死小孩了,尤其是又脏又没教养的小孩。

二嫂因为林砚秋的事,昨晚被高桂香训了一顿,她有气没处撒,少不得要埋怨余静静两句,“还有你这张嘴,我要被你害死了,以后没影儿的事,你少乱说!”

余静静心里一阵烦躁,忍不住说,“是你自己管不住嘴往外说,也怪我?”

在男主那里吃了瘪,烦着呢,懒得再巴结这女人。

余静静拔腿去另外一块稻田,那里有她认识的男知青宋煜,小说里,这人是自己的爱慕者,可自己从没拿正眼瞧过他,而现在,余静静不介意利用他帮自己干点活。

冬天好不容易养白的皮肤,现在已经被晒得不能看,本来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有自信,在这批下乡插队的知青里,她是最好看的,至于那些农村的土妞们,跟她更没什么可比性。

可今早近距离跟林砚秋作了次对比之后,余静静被打击到了。

晨间泛青灰色的霞光照在林砚秋身上,照得她luo露在外的皮肤白如膏脂,细雪腻滑,脸上更是连一个毛孔都不见,眼睛黑亮有神,唇瓣鲜红娇艳。

而自己,因为长期下地干活被太阳暴晒,皮肤又黑又黄,纵然有副好五官,也被衬得黯淡无光。

余静静越想越不是滋味,快走几步到宋煜跟前,见他红着脸朝自己看来,咬了下唇,放低声音道,“宋同志,我、我那个来了…肚子有点难受,想去歇一下,你能不能帮我顶一会儿?”

叫宋煜的插队知青,平时肠肚挺直的一人,眼下竟秒懂了余静静意思,本就黑红的脸更红了,忙道,“可以可以,你去休息吧,你的活我帮你干了!”

余静静轻嗯了声,“谢谢你了。”

宋煜呵呵笑,“谢啥,照顾女同志是应该的!”

余静静想了想,又夸道,“宋同志,你真是个好人。”说完,冲男人抿嘴笑了下。

宋煜被夸得直挠头,目送自己暗恋的女同志离开,满脑子都是余静静刚才那抹笑。

她夸我是好人了,是不是就是想跟我处对象的意思?

……

林砚秋吃饭习惯了细嚼慢咽,别人都吃完了,她手里的野菜饼才吃一半,刚才听程家述的大哥喊下地干活,还以为她也要去呢,满心的不情愿,坐在小马扎上绞尽脑汁想“逃活”借口。

哪知不仅她不用去下地,连高桂香也不去。

高桂香不用下地,是因为她有三个儿子轮流养,在县城工作的大闺女也三五不时往家送东西,可以说是附近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享福人。

至于林砚秋,则是占了程家述的光,作为军人家属,还是连长级别的,家里从不缺吃喝,钱就更不缺了,不仅如此,还定期能收到程家述寄回来的军用布票,全国上下通用的那种,不像地方印刷的布票,仅限本地使用。

有钱,有闲,又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

这也是为什么林砚秋在身穿了女配之后,没人怀疑过,估计女配本人的皮肤也跟她差不多,至少不会像其他妇女那样又黑又糙。

等她吃完饭,刚才坐在廊檐下没事干,一直看着她吃东西的程家述,开口说了句,“跟我去趟县城。”

林砚秋嗯了一声,等反应过来,不由得心虚,“去县城干什么?”

程家述起了身,“看老师。”

林砚秋顿时松口气,想起来了,早年男主念高中住学校宿舍,教数学的陆老师对他很照顾,男主一直没忘这份恩情,每次回乡都要带点东西去探望下。

陆老师的儿子陆建军能进部队,也是程家述帮了大忙。

可是为什么也要她去?

小说里每次都是男主自己去的,理由是拖家带口太麻烦。

没错,男主就是这么炫酷狂霸拽,有了家室跟没家室一样,不论去哪儿都懒得携带家属。

就好像娶老婆生孩子只是政治任务,完成之后就跟他无关了。

不止他一个,这时期的很多男人都这样,大男子主义特别严重。

现在是怎么回事?怎么跟原设定不太一样?

林砚秋疑惑间,就听男人皱眉问,“你不是很喜欢去县城吗?”每次回来都嚷嚷让他带着去县城,小嘴叭叭说个不停,要买这个,要买那个。

“去,我去。”

自己还没见识过这时期的县城,好奇是肯定的。

“等我一下,我把碗筷刷了,大宝他们…”

她没说完,程家述就开口道,“大宝他们让妈看着,你去换身衣裳,碗给我。”

正好不想洗碗呢,林砚秋忙给他,进屋换衣裳。

林砚秋是个爱美的,前世穿衣打扮都有自己固定风格,翻遍女配的衣橱,找了件浅黄色连衣裙,样式还算简单大方,就是腰有些肥,不怎么有型,想了下,从空间里放出一条浅棕色细腰带,系在腰间,立刻显得本就纤细的腰肢不盈一握。

再搭双米白色坡跟凉鞋,换上出去。

程家述刷好碗筷,归置到灶台上,收好矮方桌,回身就见他的小媳妇换了条长裙出来,露出一截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头发被用一条发带松松的拢在脑后,黑亮光泽,衬得小脸格外白嫩,身上也不知道抹了什么,人还没走近,倒先闻及一阵若有似无的馨香。

“好不好看?”

林砚秋扯扯裙摆,习惯性的求赞。

这时期早就结束了动乱,人们禁锢的思想也被外来文化冲击的逐渐开放,虽然还不像后世,可从大多数人穿红戴绿的大胆配色上来看,大伙儿已经开始渴望美了。

像林砚秋这样的穿着,在城里早已普遍,也是农村姑娘们的争相羡慕模仿的对象。

本以为程家述会夸上两句,哪知这人又不知哪根筋搭错了,脸一板,像训小弱鸡那样,“不好看,再去换一身!”

林砚秋嘴角笑容逐渐僵硬,“……”

“换身长裤长袖。”

林砚秋,“……”

见她气鼓鼓站那儿不动,程家述开始瞪眼,“快去!”

法西斯!

林砚秋气到想跺脚,也是恶胆从边生了,把头一扭,“我不去县城了,你自己去吧!”

说完,往小马扎上一坐,面上稳得一批。

……

高桂香一早就端着饭碗出去串门了,直到左右门旁下地干活的下地干活,去河湾洗衣裳的洗衣裳,实在没人能抽出功夫跟她唠家常,才意犹未尽的晃悠悠回来。

结果一进家门,瞧她看见了什么!

她那个在部队听说管着上百口军官的三儿子,这会儿竟蹲在儿媳妇身旁,脸都要凑到儿媳妇脸上了,嘴里还说着什么,“好,好,就穿这件,不换了,行不行?”

“你这人,老封建!我又没露!”

“怎么没露,不是露胳膊腿了吗,走路上多难看。”程家述怎么看怎么扎眼,一想到有男人往他媳妇身上瞄,就腾腾来火。

“那你自己去县城吧,我不出门就哪都不露了。”

“都让你穿了,别得寸进尺。”眉头一皱,又想训人。

“怎么,你想打我啊。”林砚秋把胳膊伸到他眼皮子低下,破罐破摔,“打吧打吧。”

程家述,“……”

高桂香听到这儿,重重咳了声,虽然她不咋喜欢三儿媳妇,却也不赞同大老爷们打女人,原先她老头子活着那会儿,再吵架再生气也不敢动她一根手指头,敢打她就敢拼命。

被咳声打断的两人,火速分开。

程家述是保守,干不出当着老娘的面跟媳妇调情的事儿。

林砚秋则是想扇自己耳光,她刚才是脑子有病吗?对着跟她狗子一模一样的脸,居然撒娇了。

心思各异的两人,不约而同别开眼。

高桂香听见三儿子说去县城了,也清楚指定是去看老师,便道,“带你媳妇一块去吧,孩子我看着。”

甭管三媳妇跟卖货郎私奔的传言真不真,可以肯定的是,再不给机会让小两口处处,指定坏事,这女人要是变了心,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媳妇再不好,有媳妇在,三儿子才有个家,媳妇要是跑了,那这个家就散了,她可怜的几个宝,也就没妈了。

别看高桂香不识字,心里可不湖涂,精着呢。

……

两人到底一块去了县城。

南淮虽说是个县城,却因处在交通枢纽上,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百货商店,供销社,电影院,洗澡堂,菜市场…尤其车站附近,很是热闹。

可这些在林砚秋眼里,实在没什么看头,路过百货商店时候,倒是进去看了下,结果…辣眼睛。

衣裳的款式,质感,还有颜色搭配,都辣眼睛。

转了一圈,一件没买。

程家述从烟酒柜台包好两瓶本地酒和两条红牡丹,拎上去找他媳妇,一眼就看见他媳妇站在百货商店门口,正低头踢着脚边的石头子。

快步过去,见她两手空空,问她,“怎么没买件衣裳?”

林砚秋嫌弃皱鼻,“太丑了。”

程家述睨她,“臭矫情!”

林砚秋,“……”

她发现自己没法跟这男人沟通了,迟早会被他噎死,居然有点儿理解女配为什么要跟个卖货郎私奔是怎么回事…

陆老师的儿子陆建军,头两年退伍回地方,正逢公安局组建刑警大队,这位程家述带出来的侦察兵没意外的担任了刑警大队队长,如今一家住在公安局附近的家属院里。

陆老师一家见程家述过来探望,欣喜溢于表,尤其陆老师,老太太两手抓握着程家述的手,激动得轻微颤抖,直说,“好,好,好。”

又朝林砚秋看去,高兴道,“这是你媳妇吧?长得真漂亮,家述你也是,怎么才带媳妇过来?藏着掖着怕我们见不成?”

说着,去拉林砚秋手,“进屋坐,快进屋坐。”

林砚秋被老太太拉了进去,院里,程家述目送老少两人进了屋,收了脸上笑,转头对陆建军道,“帮我找个人,一个卖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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