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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年代嫁厨子》作者:公子葭

文案

在末世熬了七八年,忍饥挨饿的王樱穿越到了六零年代。

隔房的堂姐发了烧,醒来就死活闹着要跟本来订过亲的未婚夫退婚。哭哭啼啼的大伯母就来找王樱,让王樱去嫁。

王樱听说对方是个厨子,当即乐了,厨子好啊。

没听说大旱三年,饿不死厨子吗?

经历过末世,王樱最大的梦想就是吃饱。

堂姐费心巴力拿了王樱的婚事,坐等过几年当上首富夫人。

结果,

堂姐在讨好继子继女的时候,王樱在吃烧鸡块。

堂姐在周旋于婆媳妯娌间的时候,王樱在吃酸菜鱼。

堂姐在忙着做家务围着锅台转的时候,王樱在吃猪肉白菜炖粉条。

……

堂姐掰着指头算时间,怎么还没当上首富夫人呢?

另一边,王樱的厨子老公拿了奖项,做了国宴,开起了连锁酒店。

冷面厨子徐霜一边给王樱洗脚,一边宠溺问她:“宵夜吃玫瑰元宵好不好?”

【高亮】
1.女主炸厨房选手,全文只有男主下厨。
2.女主有金手指。
3.冷面厨子VS吃货小医生
4.日常文,细水长流,群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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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我真想掰开你的脑门看看,徐霜那么好一小伙,你为啥不嫁?”
  “人家可是正经在镇上的国营饭店当厨子的!要不是你娘我眼疾手快,这好亲事早叫人抢破头了!”
  “玲玲啊,你可不能犯傻,女人这一辈子,就得是找个能顶门立户的。徐霜有工资,有手艺,上头还只有一个老娘和一个兄弟,这好姻缘你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听到隔壁又开始这样的絮絮叨叨,王樱把布单子往头上一蒙,就接着往下睡。
  这八卦么,听一次两次还算新鲜,听多了就不新鲜了,还只觉得她们吵闹。
  王樱捂着头睡得正香,门却被敲响了,跟刚才苦口婆心的腔调不一样,大伯母李春娟“啪啪啪”的拍着门,嘴里喊着王樱的名字。
  “三丫!三丫!都几点了,还不赶紧起床。”
  王樱不搭理她,穿来两天了,她也摸准了这位大伯母的脾气。
  瞅见软柿子,就想上去捏一捏。
  等到外头终于没有了扰人清梦的声音,王樱睡了个爽。然后才起床从识海里掬一捧灵泉水洗漱,然后在厨房的角落里摸出一枚鸡蛋,混着灵泉水给自己冲了碗鸡蛋汤。
  一口气灌下,王樱尤显不足,摸摸自己的肚子,觉得自己还能再来两碗鸡蛋汤。
  舔了舔嘴唇,可惜了,没有那么多的鸡蛋。
  这年头的鸡蛋可金贵了,乡下人除了种地没个进项,全靠鸡蛋换点钱,都把鸡蛋当成硬通货使。
  天气冷了,鸡下蛋不勤快,再加上这几天大伯母一心系在自己闺女身上,所以王樱才能偷着藏下这几个鸡蛋。
  王樱看着眼前这个农家小院,一共四间正屋,大伯父大伯母一间,两个堂姐一间,堂弟一间,剩下就是自己住的这一间。
  王樱撇了撇嘴,原主留下的记忆还算完整。
  就是因为完整,才分外气人。
  王家两房兄弟,因为父母都没了,所以早早就是分过家的。四间房,一家两间,大伯占了东边两间,自家占了西边两间。
  分家之后就在中间加了院墙,各自垒了灶房茅厕。
  大房王永顺一家是两女一儿,大女儿王萍萍去年就已经嫁到了镇上,二女儿就是王玲玲,比王樱也就大了一岁,今年十九。小儿子王耀宗现下在镇上读高二,半个月回来一趟。
  王樱家这边就更简单了,只有王樱一个闺女。当年王樱的亲爸王永福去当兵,也不知道当的什么兵,当到最后竟然杳无音讯了。王樱的亲妈就一个人拉扯着王樱长大,因为她会点医术,就荣升了十里八乡的赤脚大夫,养着王樱一个女孩也不吃力。
  谁料前些年气候不大好,王樱的妈帮着公社往城里送粮的路上遇到了暴雨泥石流,一下子人就没了。
  这说起来也是为了公家没的,又是留下了这么一个孤女。公社就给认了个烈士,也给王樱发了个烈士子女证。
  凭着这个证,王樱每年能白得两百个工分和二十块钱,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大队上也得了公社的交代,对王樱这个烈士子女照顾的很。
  眼瞅着王樱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不下地都能白得工分粮食,隔房的大伯母动了心思。先是三五不时就来看望王樱,陪她说话,然后就是为难的说自家现在住不开,问能不能叫两个堂姐过来占一间房住。
  再到去年春上,干脆就把中间的院墙扒了,两家又合成了一家。
  王樱冷笑一声,这大伯母做的好算盘。打量着等原主嫁出去了,就能把这两间房算回自己家呢。
  光是这样也就罢了,这两年来,李春娟对原主的态度是越来越差。
  指使着原主洗衣服做饭,伺候一家老小,去年还把发原主的烈士子女证给拿走了,自然那钱和粮食也没了影子。李春娟还给原主说是她已经高中毕业了,大队上不再给她发钱和粮食了,她现在都是靠着大伯家养。
  就连两个堂姐,也从刚开始搬过来的小心谨慎,变得颐指气使。大队上给原主发的搪瓷缸还有搪瓷脸盆,都被两个堂姐给拿去放在自己屋里。
  王樱有点无奈,原主这个脾气啊,真是太软了。
  你就是不干,这些人又能拿你怎么办呢?
  住着你的房子,花着你的钱,吃着你的工分换来的粮食,还叫你给他们当佣人。
  这种日子,怪不得原主会一个想不开就病没了。
  这一病,就换了王樱这个冒牌货来。
  但不管怎样,王樱都觉得值。
  毕竟她原来待的地方太残酷了。
  人类的科技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先一步到来的竟是末日天灾。
  地震,海啸,火山喷发,日光缩短,黑夜延长……
  一系列的天灾,把人类驱赶到了一个名为“末世”的世界。
  不得不说,人类随着环境改变的速度也很快。
  末世到来的第三年,就有人发现自己拥有了异能,有的人变得力大无穷,有的人可以看到十里外的景象,有的人能够听清周围百里的声音……
  觉醒异能的人越来越多,王樱在某天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拥有了一汪灵泉。
  她小心翼翼藏好了自己的秘密,经过漫长的观察期,她发现这个灵泉甚是鸡肋。
  不管饱,不能延年益寿,不能促进觉醒异能。喝了之后只会越来越白,越来越美,五感更加敏锐,体质增强,可以达到末世之前的中上水平。但末世中,身体进化方向的异能者多了去了,别人的异能都格外突出,什么千米之外看到一只蚊子,一拳干碎一棵十米高的大树……王樱的那点增强跟人一比,着实是有点鸡肋了。
  没奈何,王樱把灵泉藏好,认命当自己的医生,末世虽然有异能者,但跟庞大数量的普通人相比,到底还是少数。这些普通人抱成团,修了基地,生活虽然恶劣也算平稳。
  慢慢的,随着异能者们崛起,丧尸也在某次黑雨中出现,生存环境就变得一言难尽了。
  食物成了最珍贵的资源,绿色在全世界都成了稀奇的景观,人类在异能者和丧尸的夹缝里艰难生存。
  就这样熬了几年,王樱终于在某次丧尸围城中丢了小命。
  这很是让她松了口气,在末世这几年,真是太难了。
  末世到来之前,她就是个狂热美食爱好者。没有家累的她,一个月工资能花一半在吃喝上,恩格尔系数高的离谱。虽然是个炸厨房选手,但天生一条好舌头,美食理论丰富到能去兼职当个美食编辑。
  末世到来之后,她吃的都是什么?营养素,小药丸,各种虫子压出来的蛋白质……
  要不是有口气吊着,她早就不想活了。
  所以,当她一睁眼穿越到了这个平行时空的1969年,看到明亮的阳光,绿色的树木,还有院子里的鸡鸭,她几乎是要哭出来。
  妈妈,我来到了天堂。
  哪怕是跟一家子讨厌鬼住在一起,她也觉得这是天堂。
  就算高粱面馍馍那种粗粝的口感,也让她着迷。要知道她已经好几年没有把这样传统意义上的食物放进嘴里过了。
  迟来的早饭下肚,王樱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这么好的阳光,末世可见不到,不晒晒暖都觉得心里下不去。
  旁边屋子的门“吱呀”一声,里面“病着”的大堂姐王玲玲出门了。
  “三丫,我昨天的衣服你给我洗了之后放哪儿了?”
  说着就到处找,院子里拉出来的绳子上没半件衣服,王玲玲找了一圈,才在门口边上的篓子里找见自己昨天换下的衣服。
  还是脏的。
  王玲玲本来就躺出一肚子的气,这会儿更气了。
  “三丫!你脸上长的两个窟窿是摆设吗?衣服丢在这里你看不见?”
  王樱懒洋洋伸了个懒腰:“谁的衣服谁洗。”
  王玲玲不可置信的听着这话,这是谁?这是三丫?
  三丫不是只会唯唯诺诺埋着头屋里屋外忙活吗?她怎么敢跟自己顶嘴?
  “三丫!!”
  王樱掏掏耳朵:“听见了,不用那么大声。”
  王玲玲气得胸脯起伏不定,重生回来好几天了,她就没有一件顺心的事!
  上辈子她听爹妈的话嫁了徐霜,整个大队都说她嫁的好,男人是吃公家饭的不说,还有手艺。
  刚开始王玲玲也觉得不错,后来却不觉得了。
  她让徐霜拿后厨的东西回家,毕竟材料放多放少也就是厨子一抖手的事,省下点东西拿回家根本没人知道。
  徐霜不干。任凭她怎么哭闹,对方就是一脸冷漠。
  徐霜不愿意,王玲玲就自己来。她每到下班时候就去找徐霜,趁徐霜不注意偷摸往兜里拿点粉条木耳这样的干货。谁知道被徐霜的同事发现了,对方直接告了上去。
  徐霜也丢了活,回了大队。
  回到大队的徐霜并没有一蹶不振,而是时常帮着东家西家做做菜,虽说不是正经聘请的厨师,但乡下总少不了红白喜事。
  每次给人家烧了一大桌子菜,对方总要偷摸给徐霜塞个几块钱或者给一篮子鸡蛋当谢礼。
  按理说,王玲玲的生活质量并没有下降。她跟着徐霜打打下手,还能混到席上吃一顿。
  在大家都没什么油水的年代,王玲玲过的是神仙日子。
  但是王玲玲就是不满足,她嫁的是工人徐霜,不是这个混在村宴上的徐霜。
  王玲玲又闹,想让徐霜接着去考工人。
  徐霜倒是想,但偷拿后厨的材料对厨子来说不是好名声。哪怕不少这样干的,但闹出来就是不行。
  徐霜消磨了好几年,王玲玲也跟他赌着气,夫妻俩人同一屋檐下反而过得像一对陌生人。
  等到改革开放了,王玲玲就马不停蹄催促徐霜开了间店。就算她再觉得徐霜窝囊,也知道徐霜的手艺是不错的。光是当一个村宴厨师,也有不少人大老远跑来请他。
  开店之后,王玲玲预想中的生活并没有到来。
  辛苦的岁月过去没多久,人们的餐桌还都不丰富。徐霜的手艺好,卖个差不多的价,薄利多销也算是门源远流长的生意。
  但王玲玲觉得不行,她把价格定得奇高。第一批人还没富起来呢,来吃的人也就那些个干部家庭。流水又能有多少?
  王玲玲恨,恨徐霜为什么是个百无一用的厨子。
  都说书生百无一用,说的都是屁话!人家上了大学的,出来就是干部。真正百无一用的是徐霜。
  不上进,不钻营,不知道给自己捞好处。
  在一次争吵中,王玲玲拿板凳砸断了徐霜的一只手。
  这下子,餐馆也开不下去了。徐霜收拾了东西回乡下去种地。
  王玲玲则是干脆的跟徐霜离了婚,南下去找发财的门路了。
  刚开放那几年,南下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户籍制度都不完整,路上劫道的也不少,还有人贩子和骗子。
  王玲玲被骗了几回,生活越来越不如意,只好回家。
  回家之后她才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
  隔房的三丫王樱,爹妈那时候想要二叔家的房子,就把王樱说给了一个当兵的二婚头。
  王樱在乡下熬了几年,把继子继女养的出色无比,也俘获了男人的心。
  王玲玲如丧家之犬一般回乡的时候,王樱那个退伍的丈夫已经当上了县城的首富,带着老婆孩子去了省城,奔向更广阔的的未来。
  就连徐霜,也被省城里一家酒店挖去当什么“行政主厨”。
  王玲玲不知道行政主厨是什么,但总归就是个给别人打工的打工仔。
  她心里烧着的火是为了王樱的丈夫。
  凭什么,凭什么王樱就顺风顺水,她随便一嫁就嫁了个首富?
  而自己钻营半生,就什么都没得到?
  王玲玲硬生生把自己气死了。
  再睁眼,王玲玲就发现自己活回了十八岁。
  王玲玲欣喜若狂,这辈子,她要先把首富给抢了。
  还不等她说要嫁二婚头,在跟徐霜退婚这件事上就已经困难重重,她妈死活不同意她跟徐霜退婚。
  王玲玲烦躁的不行,总不能告诉她妈,徐霜就是个废物,往后也就是个给人打工的命吧?
  再加上本来老实的王樱,今天一反常态的气人。
  王玲玲脑子里充斥着愤怒,愤怒着愤怒着,灵光一闪。
  上辈子王樱抢了首富,自己嫁了徐霜。这辈子既然自己要嫁首富,那为什么王樱就不能嫁给徐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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