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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作者:陈之遥

文案

现言/双律师互撩文/熟男熟女/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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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

说来也巧,余白调回A市工作的那个月,刚好碰上她老板吴东元的婚礼。

新娘家境好,当日排场了得,仪式与酒席且不去说,光伴娘就有八人之众。而吴东元作为一个客场参赛的美籍华人,手头实在凑不出那么多要好兄弟,便将空缺的伴郎席位分派给了事务所里自己一手带出来的几个徒弟,其中就包括余白。

于是,婚礼那天,余白便作为伴郎团中唯一一名女性,穿着一身西装,接受众多来宾好奇目光的检阅。

这对她来说已经够倒霉的了,却没想到更倒霉的事还在后面——她在这场婚礼上又遇到了唐宁。

余白与此人的过结由来已久,绝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两人再见,目光碰到一起,便已是兵戎相接,脸上却都是笑着的。

那时已近黄昏,草坪仪式才刚结束,唐宁站在花架下面,一手拿一支细长的香槟酒杯,一手插在裤袋里,闲闲看向余白。余白也只作无心,朝他那里扫过一眼,挂上一个“哦,你也来了”的表情,便又调开目光不再理会。

不知为什么,每次见到唐宁一身西装打扮,余白的脑中总会出现“流氓律师”四个字。

该名词是她小时候跟奶奶听沪剧学来的,那出戏讲述万恶的旧社会,纱厂包身工被工头虐待致死,其母在租界会审公廨痛诉冤情,才刚说到一半,有个男声插进来一段念白:某女士刺激受得深,精神上面有点小毛病……

收音机里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余白听得糊涂,问奶奶这角色是什么人?奶奶告诉她,这叫“流氓律师”。当时年幼,脑中尚未形成一个直观的印象,直到多年之后在A大遇到唐宁,毕业前实习,头回见他人模狗样地穿一身西装,她便恍然大悟,若要给“流氓律师”配个肖像,此人最为合适。

说句公道话,唐宁其实生得不错,姿态也算英挺。之所以会有这印象,大多还是因为那双眼睛——讥诮,嚣张,自作多情。总之,是戏太多。

恰如此刻,余白无非就是想起个旧笑话,自己乐一乐罢了,他却又会错意,对她举起酒杯,眨了下眼。

余白被这莫名而来的秋波瘆得一抖,之后许久无论走到何处,总觉得那道目光还在自己身上,搞得她有如芒刺在背,但回头却又不见人影。

入夜之后,酒席开始,台上各种节目,犹如文艺晚会。余白这个“伴郎”却是闲了下来,到底男女有别,唐宁要在休息室里换衣服,有她在场似乎是不大方便。她有这自觉,索性躲懒,一个人坐在主桌海吃。

正吃得高兴,有人走人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开口便是一句:“还没嫁出去?”

余白不必看,便知是唐宁。她倒也不在乎,三十好几没有男朋友,早被调侃到麻木,想都没想就答:“这么土,可不就是栽手里了么?”

听她这么说,唐宁却是滞了滞,片刻才又笑道:“你这人要不要这么记仇?”

这个“土”字,便是两人之间最初的结下的梁子。那时,余白才刚考进A大法学院读研究生。去学校报到那天,她送走了爸妈,提着两只家里给的西瓜经过宿舍楼下。二楼窗口,唐宁同寝室的一个男生看见她,顺嘴喊了一声:“快看美女!”

唐宁也在近旁,朝窗外瞟了一眼,不屑道:“这么土,还美女?”

这话恰叫余白听见,她停下脚步,抬头就往上看。

“完了,人家听见了!”同寝室的男生赶紧缩回头去。

唐宁却不慌不忙,仍旧俯身靠在窗边,对余白露出一个笑来,甚至还眨了下眼。他刚做完五十个窄距俯卧撑,又挂在门框上做完一组悬垂举腿,自恃胸肌如铠甲,肱二头肌像炮弹,楼下这女生若是小脸一红落荒而逃,便是正中了他的下怀。

然而,余白却只是放下西瓜站在那里,坦荡荡看着他,反倒叫他低头瞄了一眼自己胸前汗湿的痕迹。

“要西瓜吗?”她问。

“你真是卖西瓜的啊?”唐宁闻言又笑出来,本以为会被骂,完全没想到竟听到这么一句话。

她仍旧没有动气,只道:“我叫余白,法律系研一的新生。这瓜是我爸让我给同学吃的,太重了,你想要就拿一个去。”

“我是唐宁,我们应该一个班的,西瓜我要一个,你等我。”他立刻报上姓名,飞也似地跑出屋子下了楼。

果然,吃了那个瓜之后不久,他俩再见,发现不光同届,同专业,还跟了同一位导师。

多年过去,余白早已脱胎换骨,此刻脚踩细带高跟鞋,身穿阿玛尼套装,真丝衬衣解开三颗扣,多一分暴露,少一分保守,男朋友也交过两个,渐渐知道唐宁那天说的话很可能只是某些人渣惯用的撩妹策略——先打压,搞得女孩虚荣心作祟,非要在他身上证明一下自己的魅力,然后他就可以笃定地做个愿者上钩的太公了。

只可惜这策略从一开始在余白身上全无效果,也是因为这个缘故,随后的两年间,唐宁撩遍了身边有几分姿色的女同学,唯独对余白不敢造次。就这样直到他们研三实习的时候,事情才有了一些诡异的转变。

余白那时便一心想着要进外资律所,原因无他,内所的实习工资每天最多八十,外所能有两三百,正式工作之后的起薪也要高得多。而且,她已经得到一个面试机会,就是在大名鼎鼎的BK。

然而,就在她面试之前,唐宁却来找她,试图说服她跟他一起去法院实习。两人平素并无太多交集,学业上甚至有些竞争意思,余白搞不懂他为什么费心来管她的事。

“你以为在BK能学到什么?泡咖啡还是印文件?”唐宁这样开场,“外资所不能做诉讼,不能出法律意见,你连执业证都拿不到,那还算什么律师?”

然后,唐宁又开始一一历数去法院实习的好处,比如可以知道案子如何流转,学习其他律师的庭审发言,看到从起诉状,答辩状,到代理词,庭审记录,直至判决书这一整套书面材料。最重要的一点,还能跟诸位法官、检察官混个脸熟。

其实,这些道理余白也都懂。唐宁平素就总爱说,律师就该上庭,就该做刑事辩护,虽然高调得叫人厌恶,但内心中的某处,她也觉得他说的有几分道理。

所以,在这决定未来命运的时刻,余白差点就叫他说服了,只差一点点。

直到同寝室的女生一句话把她点醒,那女生问她:“你有没有想过,唐宁是什么背景?你又是什么背景?”

话说得委婉,余白却是一瞬明了——这法院实习也是有分工的,他们前一届就有人去订了小半年的案卷,别的没学会,光是胳膊粗了一圈。

唐宁生在一个法律世家,父亲唐嘉恒是金字塔尖上的名律师,爷爷唐延是A大法学系的教授,再往上数大约也是律师,说不定还真跟那出戏里的助纣为虐的流氓律师有几分渊源。而且他那位教授爷爷虽说已不再授课,却也是著作等身,桃李满天下。法院,检察院,各大事务所,哪里没有他的世叔世伯?他去法院实习,估计想要什么样的岗位都能到手。至于报酬,对他也没所谓,还在念着书便开一辆烧包的红色Jeep招摇过市,那仨瓜俩枣的实习补助还不够他养车的。

而她余白生在A市远郊一个农民家庭,虽说家里有大片鱼塘和西瓜地,跟贫困完全不沾边,但对她的学业事业根本无有助益。

如果她当真听信唐宁的建议,跟他一起去了法院,那么在他接受各级审判员亲切指导,聆听各种精彩庭审的时候,她很可能正在某个满是灰尘的小房间里订着案卷。

于是,经过一番天人交战,余白最终还是去参加了BK的面试。虽说对自己的英语能力缺少自信,本科出身也不太好,总算还是遇了贵人险险过关,成为BK的一名实习生。半年之后,她从A大毕业,正式入职,在BK一干便是这许多年,做的始终都是收购兼并的非诉业务。期间还拿到事务所的资助去美国读书,而后又留在BK纽约总部工作了年把,直至今日回来为吴东元“送嫁”。

回到此刻,证婚人正在台上讲话,历数这新人的年轻有为与有缘千里。余白这才知道新娘林飞扬主修西方艺术史,在美术馆工作,与她这种土人市侩果然是不同。她正瞎琢磨着,唐宁又开口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她答,也不展开,省的多废了口舌。

“还在BK?”唐宁继续。

“嗯。”余白也照旧。

“还是没有执业证?”果然,此人又提起开不了的那一壶。

于内心深处,余白承认他说得没错,自己虽是法律系科班出身,也早就过了司法考试,但入行多年做的一直都是非诉业务,虽然案头功课十分漂亮,日常工作与其说是律师,还不如说更像是个高级白领。面子上终归过不去,她冷冷陈述事实:“我考了纽约州的bar。”

唐宁听闻,丝毫没有被反将一军的尴尬,只是笑道:“那干吗还回来?那玩意在这儿又不管用。”

余白一时无语,心想我回不回来跟你有一毛钱关系么?她不屑与他斗嘴,专心看着台上,吴东元与林飞扬正在向证婚人致谢,两人站在一处,如一对璧人。

唐宁当然不会放过她,凑过来指着台上问:“因为他?”

余白心里重重一坠,想要骂他胡说八道,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唐宁却不罢休,又在她耳边道:“那今晚还需不需要我效劳?”

余白似是挨了一记耳光,起身猛推他一把,低着头跑出了宴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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