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金记》作者:只今

文案

苏好意被闺蜜拉到楼上看美男。
“快帮我看看这个如何?”闺蜜指着楼下的白衣男子问。
“值得一睡,”苏好意尽职尽责做她的狗头军师:“可惜有些冷。”
被品评的美男举目一望,就看见凭栏坏笑的苏好意,不禁微微皱起了眉。
他有预感,这人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讨债鬼。
“讨债?”苏好意笑得意味深长:“这事儿我最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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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引子
  大夏国玉龙十七年。
  后来的人们记起这一年的时候都说是个风调雨顺的好年景,没有兵患也没有瘟疫,安安稳稳太太平平。
  但对于有的人而言,这一年却经历了诸多波折,哪怕那时候她还只是个孩子。
  初夏清晨。
  进京的便道上车马稀落,偶尔有几辆驴车赶过去,也多是往城里送菜的,这附近有许多菜农,靠着种菜为生。
  赶着菜车的人有些奇怪地看着走在路上两个人,那是一个胖大和尚抱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正在大踏步走着。
  朝阳透过薄薄的晨雾把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带着几分滑稽。
  胖和尚的灰布僧袍上仆仆风尘,俨然走了很远的路程。
  孩子还没太睡醒,枕在和尚的肩膀上,闭着眼问道:“舅爷爷,咱们是要回家吗?姥姥在家等着咱们吗?”
  和尚听了脸上露出伤痛的神色,粗声粗气道:“咱们不回去啦!舅爷爷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那姥姥呢?”小孩子还是追问。
  “你姥姥出门办事儿去了,你乖乖的,到时候她自然会来找你。”哪怕和尚是个粗人,也实在不忍心把真相告诉孩子。
  “姥姥的伤好了吗?”小孩子又问:“她吃药了吗?那些打她的人都被你杀死了吗?”
  “好了,吃了,都死了。”和尚不耐烦地说,心中觉得让男人哄孩子是这世上第二折 磨人的事,仅次于娶妻:“别再说话了,当心柳絮飞进嘴里。”
  这时候正是飞柳絮杨花的时节,所谓“春风不解禁杨花,蒙蒙乱扑行人面”是也。
  心中焦躁的和尚一眼瞥见有人在盯着他看,便忍不住发作起来,喝道:“看你家佛爷做甚?!难不成是要我给你剃度?!”
  他虽是出家人打扮,但身材高大,举止鲁莽,怎么看都像是山贼走投无路才削发为僧。
  赶车人不敢惹麻烦,转过脸去,使劲催动拉车的毛驴快走。
  但那小孩子一点儿也不怕那莽和尚,拍着他的秃头道:“舅爷爷,你又犯了嗔戒啦!回头要多念几遍多心经。”
  “知道啦,知道啦!不要再啰嗦啦!否则我就把你丢在路边。”和尚重复着不知已经说了多少遍的话。
  小孩子嘻嘻笑着,根本不放在心上。
  半路歇了个晌,傍晚时分,和尚终于带着孩子来到了大夏国的京城天都。跋涉了将近两月,鞋子走破了三双,辛苦可知。
  二人早已饥肠辘辘,嗅着饭铺里飘出来的饭菜香味,忍不住直咽口水。
  胖和尚找了个二荤铺,大喇喇坐下,高声点了两套羊汤大饼。
  他自己吃一套半,给孩子留下半套。
  热乎乎的羊汤配着大饼,既能解馋又能解饿,价钱还不贵。
  毕竟有钱人不吃羊杂碎,他们只喜欢吃炙子羊肉,或是羊肉玉糝羹。
  虽说出家人不可动荤,可京城这地方什么人都有,也不是只有他一个吃肉的和尚,加上一看他就是外地来的,所以也没人理会。
  更何况他并非化缘,而是付了钱的。
  夜幕低垂,和尚带着孩子来到天都最繁华的春愁河畔,这里和秦淮河两岸一样,是声色犬马纵情享乐的地界。
  “好孩子,你就乖乖坐在这儿别动,等有人出来了你就把这封信递上去。”和尚说着把孩子放到一家花楼的后门台阶上,又把一封信交到她手上。
  信皮未封,上头也没落款。
  “舅爷爷是出家人,身上没什么钱,还剩这几个铜板都给你吧,留着买烧饼吃。”和尚叹口气说:“还有这个东西,戴上之后千万不要取下来。”
  和尚说完从怀中掏出一物,理好丝绦小心地给孩子戴在颈上。
  “舅爷爷,这是什么?”孩子摸着脖颈上的东西问。
  “这是你的命根子,千万别弄丢了,有了它你姥姥才能找到你,不然的话你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和尚道:“记住没有?!”
  “舅爷爷,你不要我了吗?”孩子仰头望着和尚。
  “你是个女娃子,舅爷爷没法一直带着你,何况我这么混账,只怕会把你养成一个小混账,思来想去还不如把你托付给更可靠的人,”和尚道:“这人是我的老相好,我当年没落发的时候曾和她山盟海誓过,不过后来既出了家,也就只好撒开手。
  她是个难得的奇女子,凡是入烟花的女子都有不得已的苦衷,难免被迫强颜欢笑,又或是长吁短叹的不知足,更有一心要找个好人从良的。可她不一样,她是自愿的,所以做起来得心应手,终于成了京城九街十八巷的总花魁。”
  孩子年纪还小,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烟花,又什么是花魁。但听和尚得意的口气一定是很了不起的人和事,于是边听边点头。
  “对了,再把我教你的轻功要诀背一遍,不要忘了。”和尚又说。
  孩子一字不差地背完了,问他:“舅爷爷,练好这个能让我像你一样杀那么多人吗?”
  “不能,”和尚摇头道:“不过能让你遇到坏人的时候跑的够快,也算是个防身之术。”
  “舅爷爷……”
  “好啦,不要说啦,舅爷爷要走啦!”和尚不耐烦地挠了挠秃头道:“不能让她看见我这副样子。”
  夜半。
  楚腰馆的软玉姑娘喝得有些醉了,找个借口从酒桌上逃出来到后门透气。
  “这帮王八蛋就知道把老娘往死里灌,”软玉边走边抱怨道:“一群绝后挨囚攮的!”
  后门关着,一个姑娘和一个恩客正倚在那里说话,见阮玉来了招呼一声就走开了。
  软玉一把扯开门,被夜里的清风扑个满怀,人顿时清醒了几分。
  刚说一句“好凉快”,就见个孩子坐在台阶上,身上的衣裳松垮垮,小脸脏兮兮的,一双大眼睛黝黑晶亮,见了人也不怕生。
  “你是谁家孩子?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爹娘呢?”软玉问那孩子。
  “你是老相好吗?”孩子站起身问软玉:“舅爷爷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说着递上了那封信。
  片刻后——
  “姹儿姨——”软玉唱琵琶的嗓子声如裂帛,九拐十八折传遍了整座楼:“你的私孩子找上门来啦!”

第1章 信是人间琢玉郎
  转眼便是数年春,三月末,落花成阵。
  大夏国京城天都各条街道上俱是铺锦堆雪一般,落红的残香带着颓靡之气,伴着袅袅丝竹声,好不令人熏熏。
  黄昏时的一霎细雨刚住,落日又穿过不甚厚的阴云自西天倾下万道霞光,把原本就繁华的天都街市映照得更加璀璨辉煌。
  这正是倦鸟回巢,行人归家的时候,偏偏鸿蒙大街上人头攒动,挨挨挤挤,像是赶着看什么热闹一般。
  细一瞧,街上站的多半是年轻女子,人人脸上或多或少都流露出期盼的神情,还不时窃窃耳语。
  临街的春明茶社二楼,靠窗的雅间有两人相对而坐。
  北边的那位是个外族打扮的姑娘,生得窈窕丰满,妩媚秾艳,尤其是那双大眼睛,看人的时候火辣大胆,像是从不会害羞一样。
  她全身上下凡能装饰的地方都镶戴满了金饰宝石,件件都是珍品。
  坐在她对面的是个红衣少年,玉簪束发,蛮带束腰,面相俊俏,举止风流,令人一见难忘。
  那位外族少女不时地向窗外张望,妩媚的大眼里带着焦急。
  少年则嘴角挂着一抹浅笑,一手擎杯,一手把玩腰间系着的小金龟。
  街上原本很嘈杂,忽而就安静下来。
  外族少女的半个身子都探出了窗外,激动地大声喊道:“快看!兰台公子来了!”
  红衣少年慢悠悠地撑起身向外看了看,只见街心上有一个身着白衣胯下骑着一匹黑马的年轻公子,容色端凝,眉目如画,气度清幽冲淡,硬生生不带一丝烟火气,不禁轻笑道:“美则美矣,可惜冷得要死。”
  外族少女听了立刻眉飞色舞道:“就要他冷才好呢!太好上手的容易腻。我早就听说司马家的子弟个个俊秀,司马兰台更是平辈中的这个!”说着竖起拇指比了比,表示赞美。
  对于大夏国而言,司马家和高家等同于晋时的王谢两家。
  司马兰台名楚,但以字行世,人多称其兰台公子。
  今日是他从仙源山学成归来之日,京城中许多人都来瞻仰其风姿,且绝大多数都是女子。
  天都人烟阜盛,风气开化,女子逛街不戴面纱,未婚男女在街上交谈也不稀奇。
  至于当街看美男,那更是风气使然,再寻常不过了。
  鸿蒙街直通云光门,从南进城的人都要走云光门,且司马府就在鸿蒙街东边的百贤巷,所以这段路是司马兰台回家的必经之路。
  街上的那些少女们激动万分地看着兰台公子,无一例外地心头鹿撞面色潮红。
  美男她们见多了,但像这般的绝色人物当真世间罕有,没见过的人绝不相信会有人生成这样,见过的人都会念念不忘。
  两年前司马兰台曾经回过一次京城,那一次就导致观者如堵,可惜有许多人没能赶上,深以为憾事。
  被众人注目的司马兰台神色从容疏离,眼眸半垂着,如入无人之境。
  因为前不久的那场小雨,他露在素纱蝉翼冠外的几缕发丝略显潮润,白衫垂坠贴服在身上显得身姿更为修削挺拔,衣襟上沾染些许落花飞絮,平添了超逸的林下风姿。
  更令少女们神魂颠倒的是,兰台公子洁白若雪的衣裾之下居然是一双赤足。
  倒不是他特立独行,而是在城外救人的时候鞋子染了污泥,他天性喜洁,又一时找不到替换的鞋袜,索性就脱了下来。
  “快帮我看看,”外族少女抓着红衣少年的手腕急急地说:“一会儿他可就走过去了。”
  “隔得有点儿远呐,”红衣少年不紧不慢道:“又看不到正脸。”
  外族少女一着急,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本族话,又用汉话问:“那怎么办?”
  “你丢个茶杯砸他头上,他一抬头我就看清了。”红衣少年坏笑道。
  “你这是什么骚主意!”外族少女不悦道:“万一破了相怎么办?我岂不是罪孽深重?”
  她说汉话口音很重,有的字发音不准,“馊主意”到她嘴里就变成了“骚主意”。
  “不然你丢个戒指下去也成。”红衣少年挑眉说道:“说不好就是定情信物呢。”
  这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竟有说不尽的风情,外族少女不由得呆了一呆。
  “不要对着我发痴,你的兰台公子可要过去了。”红衣少年笑着提醒道。
  外族少女听了忙回神,毫不犹豫地从手上退下一只凤血玉戒指,用力的丢了出去。
  那戒指并没有打中司马兰台,而是被他轻轻侧头躲过了。
  不过目的也达到了,兰台公子清冷的目光掠过来,看清了茶社二楼窗边的两个人。
  一个胡人贵族少女,还有一个红衣少年。
  司马兰台的视线只在少女脸上一扫就过去了,倒是在那个少年的脸上停留得稍久一些,但也只是比较而言,很快就转过了头继续赶路了。
  刚刚他抬头看过来的时候,眉头稍微皱了一下,显出两眉之间的一道竖痕如冰刃,令无俦容颜又添了一股狞厉之气,看得外族少女心旌摇荡,扶着栏杆几乎要晕倒。
  “如何?这下可看清了?”外族少女问红衣少年:“我真是太想把他给睡了。”
  “唔,颇值得一睡。”红衣少年点头道:“不会让公主你失望的。”
  原来这外族少女竟是一位公主,听了这话先是万分欣喜,继而又有些踌躇:“他可不同于一般人家的子弟,不能像对别人那样直接绑过来,我得使出水磨工夫才成。”
  这位公主风流成性,来京城主要是为了广睡美男。听闻司马兰台自幼就有琢玉郎的美称,便心痒痒地想要染指。但又怕他是个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所以特意请了红衣少年来帮她把关。
  “那就随你的意了,”红衣少年起身道:“我得回去了,出来的有些久了,多半是要挨骂的。”
  “我还在登仙阁定了位子,你不去吗?”外族公主道:“我还没好好谢你。”
  “这有什么,不过举目之劳而已。”红衣少年洒落地一挥手,脚步轻盈地下楼去了。
  茶楼柜上的伙计见红衣少年下了楼,连忙躬身道:“八郎这就走了么?得空儿常来,小的们还没伺候够您呢!”
  红衣少年的脸上像是终年刮着初春的桃花风,温煦轻柔,明眸一转皓齿如珠,客气话说得一点也不生分:“多谢想着,我有空必来。”
  偶有不常进京的客人好奇打问:“这一位是谁家的公子?好风流俊俏。”
  茶博士笑道:“这是九街十八巷总花魁的儿子,乳名八郎,别看年纪小,待人接物又和气又大方,是个百伶百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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