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露》作者:非木非石

文案

熟男熟女,直来直去,暗黑系列。

“刚才那是盛哥的妞儿吗?看起来很纯良。”

“你懂什么,盛哥见惯了大风大浪早就返璞归真,喜欢的就是良家妇女强取豪夺。”

“你们刚才进去看见什么了?动手动脚没?”

“这妞还拘着,八成不让上手。”

“我说盛哥最近怎么火气大,原来是太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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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王鸣盛坐在副驾驶座,姿态悠闲,手里拿着一个橙子,赣南脐橙,从高司南车里搜刮来的。车子后备箱整整一箱,没开封,让他先破了,挑了个最大的。
拿在手里颠来倒去,考虑着待会儿没办法洗手,就没有剥开吃。
路上的行人有些多,一股脑儿挤在道儿上,助力摩托车走了机动车道,阻碍交通,高司南低低咒骂了句。
王鸣盛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男人身上收回视线,道:“活得有些不爱惜,能活到这个岁数不容易。撞他一次就懂规矩了。”
高司南哈哈笑出声,“这个规矩我教不了,看不下去你来?”
王鸣盛抹了抹嘴,含笑不语。
刚过了这茬,车里传来一阵纯音乐铃声,手机自带的音效,王鸣盛跟高司南同款手机,下意识摸自己的兜,抬头看见高司南挂在方向盘右侧的手机屏幕亮了。
闪出来一堆数字,是个座机号码,归属地本市。
高司南手机没连车上蓝牙,王鸣盛看他开车不方便,抬手帮他滑了一下,接听,放外音。
“司南?”
尽管外面很乱,但车里很安静,车是王鸣盛的,价格不菲,很高调很骚气。柔和干净的女声从听筒传出,淡淡的,带几分亲切。
让人听了心里很舒坦。
王鸣盛眉梢稍微动了,抬眼皮子看高司南。
高司南耷拉着眼皮子开车,两手把着方向盘,就问:“啥事?”
那边安静一秒才说:“你有一封挂号信寄到家里,我替你签收了,有时间过来拿一下。”
高司南想也没想答应,女人又说:“你什么时候有空?”
“我现在就有空,这就去拿。”
高司南自己掐断电话,王鸣盛看了他一眼,忍不住问:“这谁啊?”
高司南没说话。
他越发好奇,支着脑袋打量,“嗓音不错,好听,说话不紧不慢不卑不亢,感觉像个不到三十,受过教育有气质的女知识分子。”
高司南回头看他,脸有些尴尬:“继母。”
“……”原来是你爸的小老婆,王鸣盛顿觉扫兴。
高司南主动交代:“大学女老师,挺有才情,我爸的学生,后来你大概听说过。”
王鸣盛心想,还真给猜着了,大学老师,可不就是知识分子,少说是个硕士,保不齐就是女博士。
王鸣盛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着魔了,声音消散许久,心里还一直回味,一直惦记。一时有些嫉妒高司南老爸好福气,风流腻了,这把年纪续弦,还能讨个条件似乎不错的女人。
体制内的人果然跟体制外不同,老教授还真老当益壮。
普通男人风流叫风流,文化人风流叫风流倜傥。
高司南要掉头先回家一趟拿文件,王鸣盛没异议,他很闲,就是时间自由,不像高司南需要上班,严格来说他是无正经工作的无业游民。
每天早上去会所溜一圈,心情好了多坐会儿,心情不好想走人就走人。
车子停到楼下,王鸣盛这还是头一次来博学小区,旁边隔了一条铁栅栏就是大学,这个小区住户十有九个是教授。
论有钱,不比外面那些老板差。
高司南问:“你要不要跟我上去喝杯热茶?”
王鸣盛看了一眼车窗外,天色有几分阴沉,这几天温度不大友好。
他推车门下来,从兜里摸出来一根烟,示意高司南:“我抽根烟,你自己上去吧,改天有时间再来拜访高教授。”
高司南笑了下,没说什么,打开后备箱把橙子搬下来,顺手递过来两个,王鸣盛摆手不接。
啪嗒一声按下打火机,眯着眼抽了一口。
北风吹得很带劲儿,卷着凉意往他裤腿里钻,半根烟的功夫王鸣盛被冻得哆嗦,抽完最后一口。熄灭烟头。
裹紧黑色皮衣,慢悠悠上车。
刚坐定看见高司南下来,这哥们腿脚还挺利索,不等他探头说话,后面又推门出来个女人。
看打扮干净清爽,头发散着,肩上背了个粉红色亮片单肩包,搭在上头的手指纤细,肤色真叫一个白。
高司南说完话转身往这走,女人转过脸目送,王鸣盛这会儿瞧见脸,这年头敢眉眼这么素出门的少见。
可能化了妆,比较淡,距离远看不清晰。
算不上顶级的美人胚子,不过气质好,是饱读诗书堆砌出来的气质。
不用问也知道这就是高司南继母,心头有些惊诧,他原本以为高司南的继母是个风俗市井攀附权贵的小娇妻。
缺什么稀罕什么,大概王鸣盛就是太俗了,书也没读几本,还就比较吃肚子里有点儿墨水的姑娘。
眼下虽就听了两句话,远远瞧了眼,但感觉还真不错。
高司南上车,他收回视线,顿了两秒,又顿了两秒,不咸不淡问:“那位是?”
“梁瓷,我继母。”
王鸣盛哦了声,车窗落下去没再继续问。吹了会子冷风才忽而开口:“女老师是不是都不爱化妆?”
高司南停顿住,被他这么无厘头的问题问愣了,摇头笑说:“废话,肯定跟你们会所里那些浓妆艳抹花枝招展的姑娘不同。”
是不同,那些都是俗物。
王鸣盛有些心不在焉。
到会所,经理见老板招待朋友,亲自安排姑娘陪场,模样出挑端正,唱歌好听,嗓音也不赖。
王鸣盛意兴阑珊,背靠着沙发,像个局外人,刺耳的音乐伴奏隔绝一切。经理多会察言观色,凑过来:“盛哥,是不是哪安排的不周到?”
王鸣盛回过身平静地看他,“怎么?”
“我看您兴致不高。”
王鸣盛摊手摊脚,往高司南那边扫了一眼,透露说:“最近吃素,喜欢清纯的。”
经理会意,扬声笑了,抬手招过来几个姑娘,直接说:“你,还有你,去把装卸了,换身保守的衣服过来陪盛哥。”
会所是王鸣盛的,没人不知道盛哥,一听这个毫不犹豫,一个两个推门出去。
场子里很乱,桌子上空啤酒瓶子七躺八倒,花生米洒落,到处都是。
王鸣盛抬手粘起来一粒扔嘴里,咀嚼。咸味儿的,很酥,小时候爱吃的东西,那时可是好东西。
只是见多识广嘴就变得挑剔,花生仁现在爱吃的人不多了。改吃腰果松子。
他们在吐槽今年金融圈整天出下半身的事,娱乐圈的新闻都是高杠杆、资本运作、避税啥的。
王鸣盛默不作声听完,低头喝酒。
洗脸换衣服的姑娘回来,一左一右坐他身边,左边的给倒酒,右边的劝喝。
清纯不等于素颜,还得感觉对了才行。王鸣盛不理解经理当了这么久的经理为什么还不上道,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
高司南喝醉了,酩酊大醉,王鸣盛跟另外个朋友送他回去,博学花园那边。
王鸣盛是第一次拜访高教授,户型很简单,复式,偏古风,家具灰褐色为主。
梁瓷从书房里出来,头发挽在脑后,很随意的打扮。手里捏着本书,迟疑了下,看见高司南醉醺醺的样子直接出来。
书放客厅茶几上,礼貌道谢。
蹙眉看了一下高司南,“可能还得麻烦你们送他回房。”
王鸣盛:“卧室是哪个?”
梁瓷引路,放下高司南,他们出来。这次距离比较近,王鸣盛低头扫了她一眼,跟在朋友身后走到客厅,回头又扫了她一眼。
梁瓷对他笑:“你们喝什么吗?”
王鸣盛答:“时间不早了,我们送了他就各自回家。”
女主人没再说话,送他们出门。她衣着单薄,外面秋冬接替的季节,夜晚很冷,送到门口就没再多送。
王鸣盛回到家,时间尚早,他是夜猫子,一到晚上精神抖擞。
走到许久无人问津的书架旁,站了半天,拿出本书,家里书很多,书架也不小,占了书房半面墙。
可惜王鸣盛没看过,甚至没怎么进过书房,都是拿来做样子的东西。
文学作品大多像寡淡无味的鸡汤,越有营养越难看,还有个奇效,催眠。
忽然意识到个问题,他眼下物质上是上流社会的人,精神上却比较匮乏,处于社会最底层。
才读了一段眼皮子便发涩,他妥协了。
这辈子注定是个俗人,身边围绕的莺莺燕燕也都是俗人,俗人就俗人吧,大家谁不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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