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喜欢我妈妈的叔叔》作者:兰思思

第3章 No.3 旗袍
  赵斌讪讪,只得把钱包收好,转头问静宜,“再过几天就放暑假了吧?”
  “嗯。”
  “你一个人去接思瑞行吗?得收拾那么多行李呢,要不我陪你去?”
  “用不着,你忙你的——今天的事谢谢你了。”
  “我当什么大事呢!瞧把你吓得,小脸煞白,你呀,就是不经事儿……”
  赵斌生得人高马大,静宜站他身旁更显娇小,从前他常用这种宠爱的语气跟静宜说话,现在听来却只觉得别扭。
  静宜不好意思驳他,干脆转开脸,只当没听见,却发现惠正民铁青着脸站在另一个包间门口,显然赵斌的话他全听见了,静宜有口难辩,正要朝他走过去,正民却一转身进了房间,还把房门也关上了。
  赵斌低声笑,“惠副检气性真大,你受得了吗?”
  静宜没好气:“你故意的吧?”
  202包间有人探个脑袋出来,“老赵!老赵快过来啊,磨蹭什么呢!”
  赵斌盯着静宜,似乎还想酝酿些话出来与她磨时间,静宜催他,“快去吧,别让人等急了!”
  他挠挠后脑勺,语气无奈,“那我过去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静宜和于晴走着去文月之的服装店。
  于晴说:“你这前夫倒是一点不拿自己当外人,好像饭店是他开的。你也是,态度硬一点嘛,别什么事都让他来插一脚,小心惠正民吃醋!”
  静宜叹气,“我说过他了,可那人你知道的,从来只有他的主意,别人的话听不进去。”
  “还不是你太好说话,谁都拿捏你,要是我,早给他掀桌几百次了,看谁给他的脸!”
  静宜苦笑。
  于晴总结:“所以说找男人不能光看脸,男人皮囊长得好一点女人就硬不起心肠来拒绝,结果把他们惯得干什么都理直气壮的!”
  于晴的丈夫陈子辉其貌不扬,见过他们夫妻的人,背后都会调侃“一棵好白菜让猪给拱了”,不过人家结婚十多年,恩爱如初,而静宜和赵斌六年的婚姻就没怎么消停过,最后还以离婚告终,所以在婚姻这件事上,静宜默认于晴比自己更有发言权。
  青书西街大约有三十几家店面,平均每年关张三分之一,能长久做下来的不超过五家,文月之的服装店,于晴的美容院和静宜的饭店便是其中三家。
  月之的服装店历史最长,已有八年之久,她本行是服装设计,曾在一家成衣公司干过几年,后来开店自立门户。
  她挑衣服独具眼光,擅长根据客人的身材搭配出让人眼前一亮的风格,加上有丈夫周弘帮忙做线上营销,生意一直不错,在整个东城都颇有名声。
  除了卖成衣,月之偶尔也做回老本行,设计好图纸后送到制衣厂去加工。不过这类生意太费时费力,仅限于关系亲近的熟客。
  今年夏初,静宜突然很想穿旗袍,挑了好久都没找到中意的,月之便亲自为她设计了一套以孔雀为主题的旗袍,用色和拼图都很大胆。
  于晴看设计稿时就笑:“这么招人眼球的旗袍,静宜怕是不敢穿出去吧!”
  月之则很有信心,“静宜气质比较内敛,偶尔穿色彩亮一点的衣服,效果会非常好。”
  此刻,静宜就被裹在这件明丽跳脱的旗袍内,嫩黄底色上,一条美艳绝伦的雀屏斜着扫过整片旗袍的下摆,颇有些惊心动魄的意味,仿佛这只孔雀随时可能从衣摆上飞走。幸好旗袍的主人沉静温婉,一静挟制一动,达成微妙的平衡。
  连自诩很会穿衣打扮的于晴都忍不住赞叹,“太漂亮了!月之你眼光真毒!”
  月之以欣赏的目光将静宜从头到脚浏览一遍,随后走上前,把她那根蓬松的辫子挽了几挽,从玻璃柜里挑了根簪子,将辫子盘起来,这才满意地拍拍手,“现在看起来好多了!”
  静宜的头发有点自然卷,且生得又密又厚,她去拉直过几次,没多久又卷了起来,她嫌麻烦,便随它去了,平时多半是盘一个松松的发髻,显得干练一些,有时也会像年轻时那样掰根辫子甩在脑后。
  她36岁了,脸上永远笼着一股慵懒的气息,又微微透出一丝天真,经常被人误会只有二十七八岁。
  脸倒是标准的鹅蛋脸,不过到三十几岁面颊上的婴儿肥还没有褪尽,那一点稚气便是从这里来的。
  一双水汪汪的丹凤眼似嗔非嗔,永远含三分笑意,两分腼腆。她的美是一种浑然天成的古典美,清新秀雅,婉约可人,和这个时代的审美格格不入,像一件摆在西式洋房里的中式古董,也因此有了出其不意之感,偶尔被人撞见,会觉得格外稀罕。
  于晴兴致勃勃给月之讲起赵斌和惠正民之间那剑拔弩张的醋劲儿。
  “我发现啊,男人跟男人互相看不顺眼的时候,就算没动手,也会散发出一股很浓的动物气味,特别好玩!”
  “那叫荷尔蒙。”月之说,“不过和赵斌比,惠正民是严肃了点,严肃得有点无趣——静宜,我这么说你没意见吧?”
  静宜还没说话,于晴便扭头调侃她,“哎,他在床上是不是也这么一本正经的?”
  静宜笑着推她一把,“没正经——我去把旗袍换下来。”
  于晴说:“别脱啊,就这么穿回去多好!老赵和惠正民不都在吃饭么,让他们都看看,准保会为你打上一架!”
  这下连月之都笑她过分了。
  孔雀旗袍是月之的呕心力作,她跟静宜商量先在店里摆几天,镇镇场。静宜自然没有意见,换下来之后就被挂在店堂的显要位置作展示。
  三个女人在最角落的白橡木桌边喝茶吃点心。不时有客人推门进来转悠,不过有得力助手米洛在,月之可以放心地跟朋友聊天。
  点心是静宜从蒲公英捎过来的栗子酥和切片蛋糕。近来她们不约而同嫌弃自己有小肚腩,三餐都跟猫似的只吃一点点,这几块小糕点便权当晚餐了。
  于晴忽然碰碰静宜的胳膊肘,嘴巴朝店堂里一努,低声说:“老赵的女人来了。”
  静宜回眸,果然见陈妍在衣架前仰头细看,臂弯里抄着坤包,一副刚下班的架势。
  “不会是来查老赵岗的吧?”于晴用气声询问同伴。
  静宜没吭声,月之说:“你想多了,她又不是第一次来。”
  陈妍在孔雀旗袍前站定后就再没挪开步子,米洛迎上去,“陈小姐,你想挑旗袍么?”
  “这一件真漂亮,我可以试试吗?”
  “啊,这是客人定制的,已经卖掉了,你要试的话,我得问问月之姐……”
  于晴抢在月之前面走过去,“那是静宜的旗袍,借在这里放两天的!”
  陈妍惊诧转眸,见是于晴,眼里先闪过一丝怯意,随即缩回抚弄旗袍的手。于晴已经走到她跟前,眼神锐利,笑中带刺。
  “而且这旗袍静宜穿比你穿好看多了,你还是看看别的吧。”
  月之也走了过来,和颜悦色说:“陈小姐,你也喜欢旗袍么,我给你推荐两款怎么样?”
  陈妍低眉敛目,急促地说:“不着急,我下次再来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竟推开门,匆匆离去。
  静宜嗔怪于晴,“你干吗呀,把人都吓跑了!”
  于晴瞪她一眼,“你男人都让给她了,衣服也要让给她?”
  “你说什么呢!当年又不是她插足,她和老赵是后来的事了……”
  “我不管!要没有她,你和老赵兴许还能复婚呢!”
  “我可没想过……”
  月之把两人推回桌边,又对于晴说:“你真是瞎操心,静宜现在有惠正民了,还惦记老赵干什么?”
  于晴说:“老赵有钱啊!又是思瑞的亲爹,将来那些钱不给思瑞给谁?”
  月之说:“他肯定还会再婚的。”
  于晴痛心疾首,“这才是我觉得静宜傻的地方!趁老赵复婚的念头还没死,你跟他谈好条件,回头把经济大权握在手里,老赵爱干嘛干嘛去!现在好,你跟他较真,找了别人,先不说惠正民靠不靠得住,静宜只要一结婚,老赵对她们母女的态度肯定会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你不是把他往别人怀里推嘛!”
  月之笑,“这样也不错啊,往后各自安好,两不相干。”
  “我是心疼那些钱!凭什么便宜了那个女人呀!”
  静宜说:“要真能为钱忍下这口气,当初我就不离了。别的事或许我还能睁一眼闭一眼,可找女人那种事,我真的……”
  月之深以为然,“我也觉得,老赵这些年花边新闻不断,静宜犯不着再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其实陈妍人挺好的,文文静静,对赵斌又一心一意,倒是赵斌朝三暮四,恐怕将来会辜负她,唉,爱错人也不是她的错。”
  于晴摇头,“你们真大方。”
  静宜说:“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再要想不开,我也别活了。”
  于晴哼道:“要是陈子辉敢这么干,我奸夫淫妇统统宰了!”
  月之咬一口栗子酥,挑眉道:“话别说太满,这年头有钱了不偷腥的男人我还没见过呢!”
  于晴傲气地扬起下巴,“我借他个狗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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