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痴风香醉酒》作者:戈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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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贵而自然的选择,不是我的口味。
  
  。
  
  绿杳伸出粉红色的舌尖,舔着柯林杯沿俏丽的柠檬片。她的眼睛很长,眼尾微微向上挑,从相貌上看,绝对不是个好女人,可是乐常就喜欢她这样的坏女人,同样,她喜欢的也是乐常这样的书生型男人。
  她对书生的喜好,一千多年来居然都没有变过。
  从男人点的酒上,能够看出这个男人的性格。乐常点的是芝华士加绿茶,这能看出他什么性格呢?
  酒保在她面前放下酒杯的时候,冲绿杳暧昧而性感的一笑。
  “你朋友?”乐常问。
  “不算是。”绿杳慵懒一笑,“只是常来,就认识了。”
  乐常哦了一声,低眸握住眼前的酒杯。
  绿杳目不转睛地望着对面的乐常。
  乐常是Z大的教授,一丝不苟的头发、干净的金丝眼镜和浅灰条纹衬衫让他在喧闹的“小蛇兰”里看起来是那么地格格不入。
  他很拘谨。
  “你很少来这种地方吧?”
  “很少。”乐常干笑。
  绿杳回他一个安心的微笑。
  一个在酒吧里点芝华士加绿茶的男人,怎么可能是个坏男人?
  “绿小姐很喜欢喝酒?”
  绿杳点点头。
  “女孩子酒喝多了对身体不好。”
  绿杳扫他一眼:“个人兴趣吧。”
  乐常不说话了。
  吧台后的酒保继续自以为帅气的向绿杳抛着媚眼,还刻意把小领结松了松,在衣领缝里露出一丝小胸毛。
  绿杳不忍卒睹地撇过头。
  “咱们走吧。”她握住尼泊尔淘来的绣珠小包包站起身来。
  乐常却以为自己什么地方惹了她不高兴了,慌忙也站起来道:“怎么不多坐一会儿,时间还早呢。”
  绿杳风尘味十足地撩了撩头发:“我们换个地方。”
  “换个地方?”乐常眼睛一亮,“去我家吧。”
  绿杳失笑。男人毕竟是男人,书生型的也好,爱秀胸毛的也好,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乐常察觉了绿杳眼中的笑意,连忙摆着手解释:“你不要误会。我家是做酿酒生意的,我弟弟酿了很多花酒,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你去尝尝。”
  “花酒?”绿杳的眼睛明显亮了一亮。
  “呃……就是用花瓣酿的酒,像白兰花、莲花、菊花、牡丹什么的……”
  “牡丹?”绿杳圆瞪了眼睛,声音都失常了,“牡丹可以酿酒?”
  乐常温和地笑起来,他看出这个女人已经被自己撩拨出了兴致。
  “我们走吧。”
  绿杳点头,一头钻进乐常的车里。
  
  。
  
  会认识乐常,原因要从三个月前说起。
  三个月前,绿杳跑了一趟西安。
  红袖这狐狸精一千多年来都没有踏出过古长安地界一步,她在朱雀门开了个小古玩店,生意不好不坏,刚好够养活自己。反正买古玩的人也不会去留意这女人怎么几十年了还不老不死。
  绿杳则不同,绿杳近几十年来跑遍了中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她是一个充满新鲜朝气的新女性,新妖精,和红袖那埋在故纸堆里的女人可完全不一样。
  话说绿杳三个月前回西安见到红袖,红袖告诉了她一个如晴天霹雳的消息:绿杳还有一个恩情没有报,这个恩情再欠上三年不还,天上就要降劫到她身上。
  绿杳听了差点没吐血。如今人间都搞政务公开了,怎么天上的老神仙们跟她玩这一手?她忙问是什么恩情,她自己可是半点记忆也没有。
  据说一千多年前绿杳还是洛阳翰林府里一株没有成精的普普通通的绿牡丹的时候,翰林府的小姐恋上了一个穷书生,无奈那穷书生家徒四壁,身无分文,只得眼睁睁看着翰林小姐被嫁给了一户官宦人家。那书生一个想不开,就得了相思病,挂了。
  绿杳说了,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得到的答案让她更吐血。
  说那书生之所以会和翰林小姐对上眼儿,是因为书生在诗文会上题了一首绿牡丹诗,才华横溢,才被那小姐相中了。
  绿杳,就是那被题诗的倒霉盆栽。她欠人家一个题咏之恩。
  绿杳被气得险些肺气肿,这些老神仙未免太会折腾妖精了,题了一个小诗也算恩情?还非要她报答?不报答还要用雷劈她?这是在唱白蛇传么?
  嫉妒,绝对是血淋淋的嫉妒,那些清心寡欲的老神仙绝对是看她活得奔放火热看不过眼。
  这则骇人听闻的消息是由红袖那已经成仙的狐狸婆婆特地跑到下界来发布的,八卦婆婆临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要绿杳一定寻个机会把那恩报了,要不到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绿杳十分后怕地揩了揩额头上的汗,上头有人果然就是不一样。
  红袖的婆婆留下话来,那书生这一世就住在绿杳居住的城市。
  疯了疯了,现在一个城市几百万人,上哪里去找一个投胎转世了好几十回的小书生?这不是纯玩她么?
  红袖摸了摸她的头,说:还有三年时间,你慢慢找吧。
  绿杳郁郁寡欢地抱头:找个鸟。
  基于同情和幸灾乐祸的双重情绪,红袖于是派她出去买臭豆腐,美其名曰散散心。
  臭豆腐老头这一千多年来长进不少,开了一个五平米的小门面,专卖老头臭豆腐,还注册了商标,生意相当红火。臭豆腐老头看到她,笑嘻嘻道:有四十年没来了吧?
  买臭豆腐的人都看华南虎一样看着她。
  绿杳在心里骂:姑奶奶看起来才二十出头好不好?
  臭豆腐老头笑容不改:一切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啊。
  绿杳瞪他一眼,冷笑:姐姐今天没带钱,赊账吧。
  
  。
  
  回到Z市,绿杳开始了地毯式大搜索。可是,她既不记得那书生的样子,也不知道那书生的姓名。虽说现今网络发达,可是也没听说过人肉搜索转世投胎的书生的。绿杳琢磨着,那书生前世今生性格应该差不离,今生说不定也是个书生命,于是便跑到Z市唯一的大学Z大报了个XXBA的课程。她心想每天来上课,说不定能撞上那书生。
  乐常就是绿杳乏善可陈的几门课程中最乏善可陈的那一门的任课老师。
  换男人如换卫生巾的绿杳对乐常的追求并没有惺惺作态地矜持一下,她很直截了当地就答应了乐常的邀约,不过约会地点要她来定。
  乐常的条件非常好。第一,他很有学识。一个有学识的男人未必能和女人相谈甚欢,可是摆在身边让女人很有成就感。
  第二,他长得不太好看,也不难看。绿杳不会妒忌得想往他脸上泼硫酸,也不会误以为他曾经被人泼过硫酸。
  第三,他家境很好。一个搞学术的人,穿得起Ermenegildo Zegna 的限量版手工皮鞋,家里不是一般的有钱。虽然这一条对一个祸害千年的妖精没有什么意义,可是绿杳觉得有钱的男人还是比没钱的用起来更舒适。
  总之绿杳现在心情复杂而愉悦地坐在乐常的小雷克萨斯的前座上,驶向他位于市郊的家,满心都是那诡异的牡丹花瓣酿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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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解:
  芝华士农药:适量的芝华士,绿茶,碎冰兑成的酒。据说味道像农药,从台北夜场穿到大陆的夜生活时尚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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