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鬼》作者:夜雨秋灯

凌晨一点半。

床头的手机忽然亮了一下。

方胥睁开眼睛,黑不见光的房间里,床头幽然一亮还有些吓人,她伸手摸过手机坐起身,屏幕上的光打到她的脸上,惨白一片。

是一条熟悉的短信。

“渝北路香园街82号,我拍到了交易的视频。”

方胥屏住了呼吸,好像在等待着什么,布满红血丝的双眼紧紧盯着屏幕,手指骨节泛白。

两分钟后,第二条短信过来了。

“交易现场,我看见了你先生。”

发件人是一个她通讯录里没有的名字——红桃A。

显示的不是一串陌生号码,而是一个昵称,一个她通讯录里根本不存在的昵称。

方胥的脸上露出诡异的表情。

这是她第三天收到短信。

这三天,每天凌晨一点半,她都会收到这两条短信。

时间分毫不差,每次都是一点三十分五十九秒。

内容一模一样。

离奇的是她就算把手机关机了,它凌晨一点半也能照旧在床头亮起来。

而她每天起床后再看手机,短信记录里却又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这就很惊悚了。

而且完全是她看不懂的内容。

香园街82号……那是什么地方?

红桃A又是谁?

手脚僵硬的在床上坐了好大一会儿,方胥出了一身冷汗,手机屏幕上幽暗的光还没有灭,在漆黑的卧室里显得尤为刺眼。

她被晃的看不见别处,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里,她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窥视她。

“叮——”的一声提示音过后,手机自动关机了。

卧室再次陷入黑暗。

方胥不敢生出什么动静,佯装无事的躺下了,她轻轻翻了个身,强迫自己闭上眼。

然而,精神高度紧绷的状态怎么可能会睡得着。

她觉得胸口很闷,有些压抑,深秋的夜风从没有关紧的窗户缝里吹进来,窗帘微微掀动,发出刺啦啦的声响。

像有东西在抠玻璃。

又像有什么东西在开窗户,要进来。

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只有风声的夜里,听起来便十分清晰。

方胥受不了,猛地坐起,“咔——”的一声将床头的台灯打开。

房间一下被照亮,压抑的感觉好似被驱散了一些。

片刻后,卧室外有脚步声响起——是脱鞋踩在木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

方胥下意识看向房门的方向。

门把很快被人拧开,光暗交织的靠门位置,一个颀长的身影止步,远远看她,低声问,“做恶梦了?”

方胥看了他一眼,男人穿着冷色调的睡袍,神色寡淡,清醒,一丝不乱的头发和毫无睡态的眼神也根本不像是睡到一半刚起来的。

想起刚刚收到的第二条短信,方胥不敢和他对视,胡乱搪塞,“嗯,有点吓人。”

他留意到她躲闪的眼神,问,“梦见什么了?”

方胥看着他身后的黑暗客厅,眼神失焦了几秒,张嘴说了一个字。

一个有些荒唐的字。

男人走进来,表情如常,似乎对她的回答一点也不感觉意外。

他掀开被子坐在床边,凝视着她额上的冷汗,皱眉,手上动作轻柔,替她细细擦去那些汗珠,“需要我陪你吗?”

她同往常一样露出了抗拒疏离的表情,“不、不用。”

虽然在家里翻出来过结婚证,确信了她和他是合法夫妻,但以前的事情她半点也记不起了,自然不能忍受和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人同床共枕。

他没有勉强,眼神淡的几乎瞧不出情绪,不动声色的站起身,“有事情喊我,方小姐。”

……

听朋友说他们感情好的时候常常这样称呼彼此来调侃对方,她喊他陆先生,他喊她方小姐。

而她忘记了以前的事情后,他还是喊她方小姐。

她也依然喊他陆先生,不过这句“陆先生”里多的却是对陌生人的疏离和尊敬。

他从房间退出去,替她将门虚掩上,意味不明的说了一句,“怕就开着灯睡吧。”

方胥点了点头,抱着被子躺下了。

……

清晨。

方胥略微收拾了一下,因为脸色太难看,她化了个淡妆,这才穿上大衣出门了。

她的包里放了一个小纸条。

写的是渝北路香园街82号。

外面的雾很重,天色阴沉,似乎还下着毛毛雨。

是个不宜出门的坏天气。

花园许久未有人来打理,野草横生,鲜红的蔷薇低着头,上面沾满了雨珠,方胥忍不住折了一朵插在包上,食指却似乎被花刺扎到了,有些疼。

她拿到眼前一看,出血了。

拿出帕子随意擦了擦,她并不怎么在意,按了密码打开大门便出去了。

这片别墅区住户很少,甚至可以说人迹罕至。

她步行很久,走到了一条印象中从没来过的街道,这才看见了一些行人。

浓雾半分未散,这条街很静谧,没有车流,两边的店面小巧精致,装修高档,对面的转角处有一个路牌。

她盯着那个路牌,看到上面有两个箭头——往左的箭头上标着青年路,往右的箭头上标着香园街。

香园街,她的目的地。

没有车,只能步行走过去。

方胥向右拐,经过两个十字路口时,马路对面的欧式路灯下,她看到有个人站在那里。

一个奇怪的男人。

他好像在等人,穿着一身黑色的长款风衣,带着黑色的帽子,站姿笔直,姿势刻板到让方胥觉得僵硬。

方胥的目光还没有收回来,对面那个人已经朝她看过来。

他肤色苍白,但眉眼之间绝色艳丽,嘴唇是一片突兀的红,像极了血的颜色。

方胥想到了西方的吸血鬼。

那人直直看着她,她不由自主的穿过马路,走到了那个路灯下。

周围的雾好像更浓了一些,她看见他脸上浮现出一抹诡谲的微笑,低声说,“你来了……”

方胥觉得这张脸似曾相识,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他。

他说:“我在这等你很久了。”

“……”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方胥有些懵,那人不由分说拉着她走,她一时半会儿挣脱不了,只能被迫跟着他往前走。

不知走了多久,浓雾渐渐散去,方胥看见了一排罗马柱,还有不远处汩汩流淌的喷泉和白色雕塑。

一个地名呼之欲出——戈伦特教堂。

似乎是她举办婚礼的地方。

她被拽了进去,顺着过道一路往前,来到了尽头处的十字架。

“你是谁?”等他终于停下了,她才成功挣脱开他的桎梏,“我们认识吗?”

那人轻忽的笑了,一下子将她按在十字架上,低头吻了下去,“我们重新认识。”

方胥脸色涨红,猛地一把将他推开,又惊又气的道:“我已经结婚了,您还是放尊重一些的好。 ”

他嘴角的笑意好像更深了,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邪性。

危机感一下子从心底升腾起来,她转身就往教堂外跑。

那人却不追,就静静站在原处,什么反应也没有。

教堂中间的廊道仿佛看不到尽头似的,她一直跑一直跑,然而那扇门离她始终都有三米远的距离。

方胥精疲力尽,她吃力的喘着气,脚步渐渐慢了下来,忍不住回头看。

他就在十字架前站着,正表情模糊的盯着她,她看到他的脸一片青灰色,血忽然从他的头顶汩汩淌下来,滴落在他的长款风衣上。

她忍不住大声尖叫。

他朝她伸出手,掌心似乎放了一个黑色的小匣子,距离太远她没看清,“香园街82号,戈伦特教堂,十字架中心,找到它。”

……

一阵强光刺痛了双眼,她下意识伸手挡了挡。

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女音,“太太,该起床了,先生给您准备了早餐。”

方胥睁眼,发现窗帘被人拉开了,窗外的树叶一片火红,花园干干净净,外面天气正好。

没有雾,也没有雨。

她又看了看自己被蔷薇扎破的手,指尖完好如初。

原来只是个梦。

餐桌上,陆忱坐在她的对面,他好似没留意到她过来了,正垂眼看着手边的报纸,西装革履,一派斯文。

她很少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看他,虽然是夫妻,但这一年她因为不习惯总是刻意和他保持距离,他渐渐便察觉出她的疏离和冷淡,随即,迁就似的不再靠近她。

这样正面瞧着,他这幅皮相确实很令人心动。

只随意坐在这里,便十分赏心悦目,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的举止教养,像极了十八世纪欧洲上流社会的贵族。

方胥晃了一下神,随意擦了擦洗完澡湿漉漉的头发,不好意思的坐下来,低声说:“久等了。”

“没关系。”他放下报纸,抬眼看了一下手表,淡淡说:“并不算晚。”

“哦。”

一顿早饭吃的相当沉默。

方胥只喝了半杯牛奶,吃了两片培根和面包就不再动了。

陆忱眼也不抬的问她,“不合胃口?”

方胥下意识摇头,陆忱这一年来很少下厨房,这样拂人好意好像确实不太好,她只好又拿起叉子把盘子里没放盐的煎蛋重新叉起来一口口吃掉,小声说了一句,“谢谢陆先生款待。”

男人垂眸拿起腿上的餐巾沾了沾嘴角,仿佛有笑意,“不客气。”

早餐结束,他没有起身,依旧坐在桌前看金融时报,半点没有要出门的迹象。

方胥记得他今天似乎是约了人的。

家里的家政阿姨小心的收拾了盘子,去了厨房。

方胥犹豫了一下,正要推开椅子,就听见对面传来一个淡淡的声音,“你还没有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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