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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偏食 作者:喜酌

死亡芭比粉
  不同于哈月大吃一惊掉了下巴的态度。
  薛京在看到哈月第一眼的时候很镇静,只是微不可闻地皱了一下眉。
  不是他想对着分手多年的前女友流露出任何情绪,而是哈月头上裹着的那一块布料实在太扎眼。
  死亡芭比粉,一种哈月曾在他面前表达过强烈鄙夷的颜色。
  薛京记得很清楚,他们两个人恋爱一周时,恰逢哈月过生日,他曾到商场里的美妆柜台为她挑选生日礼物,当年网络社交还不算特别发达,恋爱心得还要口口相传,他也是从已经稳定恋爱多年的男性舍友那里得到了一条中肯建议:女生都爱美,化妆首需口红,尤其是成套的,可以刻上字母发朋友圈的大牌货最好,那是硬通货。
  于是前一天,薛京怀着虔诚的心情,刷着父母给他的副卡购入了十只 YSL 口红,上面分别刻上了哈月的中文名拼音和英文名字母,包装得当,喷上香水,以鉴真心。
  可是第二天,他在女生宿舍楼下将礼物从纸袋里掏出来的时候,并没有得到哈月的赞赏。
  她当时也是如他现在这样轻轻拧着眉头,平静之中流露着一丝嫌弃,她用右手将其中一只口红打开,冲着他埋怨:“薛京,下回能不能别瞎花钱,你看你买的这都是什么颜色的口红啊?嚯!死亡芭比粉,连我妈都不愿意涂。柜姐就爱糊弄你这种没见识的小男生。”
  说他小,没见识还不算完,哈月又开始突然调转方向批评他的不懂事,大有逻辑强盗的歹毒。
  “再说,你多大人了?还刷你爸妈的卡,这种名不正言不顺的礼物我可不能收。”
  那是薛京人生中第一次谈恋爱,也是大学三年里他第一次刷父母的卡购买品牌溢价的商品。
  送礼失败自然脸色发红,可心里头那点儿傲气当然不会叫他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轻易低头,他眼睫发颤,握着拳头,非要脸红脖子粗地争辩,“我刷谁的卡你别管,反正刻了字也退不了了。你不涂怎么知道不好看呢,你先试试,说不定上嘴你就喜欢了。这个不好看,那这个呢?人家销售说,这叫想你色,今年在韩国特别火。”
  后来在薛京的坚持下,哈月确实当场涂抹了那根外包装金灿灿的圣罗兰,可是那口红一上嘴,薛京就明白为什么哈月管它叫死亡色了。
  太粉了,也太紫了,眼见着哈月白净的脸色因为这颜色立刻黄了两度,一张嘴巴更是差点从脸上飞出来,他懂了,这颜色确实是够死亡的。
  大约是女孩子涂上可以吓跑登徒子的程度。
  那天他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互相瞪了半天,最后还是哈月忍不住捂着自己的嘴巴笑了,等到薛京低头认了错,哈月才从外套兜里掏出纸巾将唇上的颜色尽数抹掉。
  然后用干净的嘴巴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一个轻如雪花的吻。
  她说,薛京,这次买的很好,下次别买了,算我恳求你。
  回忆没有偏差,哈月在他们的恋爱史中可谓非常不解风情,但也就是这么一个不那么浪漫的女孩儿,从颜色到温度,从重力加速度到欧几里得空间,在他十九岁那年,完成了他对女性周边的一切启蒙。
  可是此时此刻,哈月竟然用这种颜色的头巾把自己的整个脸全都包在里面。
  不用赘述她的脸色现在是怎么样,不仅不白,黑中还有点带绿,大概是传说中的橄榄色。
  而这张不必赘述的脸上,那张曾经被薛京亲吻过许多次的唇,正如干裂的大地般龟裂,从里头发出地壳运动般的巨响,“薛京?”
  要怪就怪哈月的动静实在太大,她这一声吼,立刻把蹲在路边抽烟的老黄吸引过来,他饶有兴致地用鞋底灭了烟,冲着两个人挑着头问:“怎么回事,你俩认识?”
  他们市里花钱请来写报告文学的“大作家”竟然和一位本地养猪的妇女认识,这真是有意思极了,不会这俩人之间还有什么桃色新闻吧?
  八卦不是只有女人爱听,男人长舌起来也是很要命的。
  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这对看起来毫不相关的男女身上,几乎没有停顿,就听到他俩一个点头,一个摇头,异口不同声地回过头说:
  “认识。”
  “不认识。”
  说认识的是哈月,而讲不认识的是薛京。
  薛京刚才面色就发白,听到哈月肯定的回答,脸色更不好看了,连带着,他声音又恢复了那个客客气气的状态,他先是非常官方地环顾四周无害地微笑了一下,然后望着哈月的眼睛用极其礼貌的态度询问:“不好意思,请问我们认识吗?”
  旁人可能不熟悉薛京的为人,但哈月毕竟和他恋爱过 2.1 年,非常了解他的脾性。
  她这位初恋男友,除了长得漂亮,还有一大特点,就是为人处世方面也非常“光鲜”。
  从外到内,总是恰如其分得完美,犹如被编程好的社交机器人。
  本科四年里,上到老师,下到同学,哈月从来没有听说过薛京和任何人拌过一句嘴置过一回气,假设他们两个人当初没有谈恋爱,那他就是那类让人倍感如沐春风的正人君子,待人总是客气周到,“谢谢”“不好意思”“打扰您了”都是时长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但是正因为哈月和他一起走入过亲密关系,见过他卸下“完人”的模样,所以才懂,有些人的亲和到了阈值,面面俱到,挑不出错,其实也是一种划清界限并不想轻易交付真心的表现。
  就比如现在,他在用好的礼貌表示不太好的冷漠。
  一看到薛京对她假模假式地微笑起来,她立刻反应过来,自己说错话了。
  薛京曾在自己出版的第二本小说里写过:最体面的前任应该自觉自愿进行人间蒸发。
  他们绝不可以出现在对方的生活圈子里,如果曾是同学那就不要参加同学聚会,如果还是同事,那断绝关系后一方理应辞职,就算命运不公,十几年后突然在街头偶遇,那也应该匆匆离开,假装从未相识,连目光都不应有交流。
  这才能最大程度保留逝去爱情的遗憾和美观。
  那时候薛京的笔力还很武断,带着少年的执拗,他写,过去式的男女之间,会坐下来聊天叙旧,时不时找借口出现在对方的生活里,是感情中最庸俗,最下等,因为那只能证明:昔日的罗曼蒂克已经泯灭,旧爱不过沦为被欲望操控的幌子。
  复合无望,只不过是想睡个便宜觉罢了,这简直是对爱情的亵渎,叫人不齿。
  哈月阅读时猜测过,他写这段话时大概不是从空中取物地创作,而是在写实自己的恋爱心得。
  想到亵渎爱情,哈月面色一红,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一些她和薛京一起亵渎彼此的场面。
  他们的第一次发生在他们恋爱半年之后。
  大三的下半学期,薛京和她的感情越来越浓,几乎到达了蜜里调油的地步,眼神都可以平白无故得拉丝,饶是如此,薛京与她的交流总是形而上的,除了学业,他们聊宋代四雅,聊希腊哲学,聊电影聊歌曲聊人生,情到深处时,薛京还会用正宗的牛津腔为她朗读济慈的十四行诗。
  当他念着 Bright Star 抬起浓黑的眼帘看着她时,他那双本来就清澈的双眸好像真的闪烁着明亮的星光,那光中能倒映出她齿条的灵魂。
  年轻男女,干柴烈火,他们有很多因为错过宿舍宵禁而彻夜呆在一起的机会,但薛京从来没有暗示过任何对她采取下一步的要求,他总是有别的新法子来避免两人去到酒店躺在一张床上的尴尬。
  去看秋天的香山,去看冬天的后海,甚至有一次他们还在一个万物发情的春天里买了影院的夜场票,活活看了六个小时的林正英画符点僵尸。
  一开始,哈月觉得对方的“好”虚伪且搞笑,在她看来,这些都是薛京掩饰自身欲望的把戏。
  不过在当时周围一众男生想尽办法用拙劣的借口哄骗女生完成全垒打的乱象中,薛京的“欲拒还迎”确实还算得上有一点高明。
  谈爱是相对的,他要维持着好人的姿态,不急的态度,压力就给到了哈月这边。
  哈月自恃拥有新时代女性的开放精神,没必要在思想上为自己裹小脚,视贞操为自己恋爱乃至结婚的资本根本就是物化自己,换句话说,她认同正常女性和男性一样有身体需求,和自己爱的人发生有保护的关系,是一件再健康不过的事情,无须否认。
  再加上她上大一后的精神偶像一度是法国存在主义作家波伏娃。
  她既然不是需要被哄骗才能开始第一次的女孩,所以薛京完全没必要和她虚与委蛇。
  时机成熟,两情相悦,她曾存心试探了几次,但薛京都很绅士,并不轻易上当,绅士得仿佛一位住在云端上,早已斩断欲根的道长。
  于是初雪那天,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蓟大附近的酒店开了一个房间,给薛京发信息说自己有急事让他速来。
  不过也是那一天,薛京被穿着特殊制服的哈月逼得缩在床脚,双耳通红,用两只手抱着肩膀做抵御,小声告 诉她自己真的没有在耍爱情手段。
  薛京之所以一直在避免和哈月发生关系,是因为他没有实际经验。
  他和她一样也是第一次,但又都先入为主的认为,对方那么优秀肯定是情场老手,他生怕自己在这件事上露怯遭到哈月的嗤笑,所以便拼命捂着恋爱中的短板。
  但实际上,那晚两人耕耘到日出东方,足以证明他的短板不仅在空间上不短,在时空上亦是。
  他是谦而大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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