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化作短歌行》作者:六月禾未秀

烛火明灭了一下,我抬起头,看见父亲手不停毫,还在修史。漏壶已经指到二更,从申正起,他就一直伏在案前,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水,脸色也益发灰白,只是不再一阵一阵地猛咳,似乎只有埋首黄卷,才能使他暂免于疾病的折磨。
  
  母亲用金簪拨弄着灯芯,她的肤若凝脂,手若兰花,指尖新染了丹蔻。壤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所谓妙指如诗,不过如是。
  
  这双手的主人,是世间最美的女子。南谢北杜,天底下可以与之媲美的,或许只有昔日小代国的皇后。母亲之容姿,绝丽而不可名状。我虽从未见过那位与之齐名的京兆杜氏女,但还是固执地以为,即便“北杜”,也必定屈居于“南谢”之后。
  
  如母亲这般备受世人追捧的女子,定然会有许多为人乐道的故事。本来,陈留谢氏女若不入皇族,也只有我琅邪王氏堪配,但她似乎并不愿意屈从于命运的安排,十四年前的大熙四年秋,及笄之年的母亲在故都洛阳的金谷园里设下乌鹭擂,招胜者为婿。那场棋擂轰动了整个京师,母亲凭借她的倾城美貌和煊赫家世,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络绎不绝的挑战者,即便棋力不佳的人,也都想凭借运气娶回这个梦寐以求的女人。
  
  可让所有人都始料不及的是,这样年轻的女子,手谈造诣之高,已臻化境。开枰整整三个月,竟无人能在那方棋盘上赢出她半个子去。
  
  故事的结局就是她嫁给了我的父亲,琅邪王氏里从小体弱多病的三公子。那年秋天,我父亲的病犯得厉害,宫里的太医都来看,还说,他也许活不过来年开春。
  
  冬天的时候,匈奴人刘圭手下的骠骑将军苻又臣领十万大军攻克帝都洛阳,怀帝面缚舆榇,终难逃一死。士族高门仓惶南渡,金谷园里的乌鹭擂就这样在纷飞的战火中不了了之了。之后,南谢嫁入王家,眼看着年纪轻轻就要守寡。虽然我的母亲声称她以半子之差败给了我的父亲,但多数人还是以为她是迫于家庭的压力。也有人说,的确有位王姓的公子赢出她半子,但那人并不是我的父亲,并且在赢棋之后就甩袖而去了。更有人说,因那人出身寒门,我的母亲才会在输棋之后出尔反尔。
  
  关于他们的婚姻,猜测诸多,道听途说的话,我并不相信。虽说从未见过两人对弈,但若说他们不相爱,那么,注视彼此的目光又何以如此温柔?
  
  我正盯着母亲细白的手指发楞,没想她也在看我的手。我忙低下头,暗自吐舌,最后一划,匆匆收了个燕尾,就将笔搁下了。吹干竹纸上的墨迹,挨到父亲身旁:“爹爹,您看孩儿的字,写得可有长进了?”
  
  父亲也收了笔,对着密密麻麻的黄卷长叹一声,转过身来接我的字。只一首《咏鹅》就看了半盏茶的功夫。见他久不出声,我心中忐忑,偷觑案上的文字,他一晚上奋笔疾书,也不知道写了什么,似乎都是我出生以前的事了。我不及细看,只那一笔章草,就叫人没来由地心烦意乱。父亲的笔停在建兴元年,秋七月,正是我出生的时日,末了一行,似乎还有我的名字……
  
  未等看清,就被大字盖住了。父亲重新提笔,用朱砂连圈了三个“鹅”字,接着一声喟叹:“狸奴十三,已有先祖遗风,若勤加练习,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母亲从吴图里探出半张脸,眉目如画,虽嗔却若笑,“你还夸她?这孩子又趁你不注意,拿左手写字。”
  
  我垮下肩来含怨看她,母亲终究不肯替我遮掩。左利被人视作残疾,父亲要我改,我改不过来,为此已经挨了不少责备。
  
  父亲再叹一声:“好好的孩子,怎么会是左利?你瞧见了也不纠正她,一味纵容,日后出了王家,岂不是被人小瞧了去?”
  
  母亲挨了埋怨,只淡然一笑,对我道:“戌时已过,去和你爹爹认个错,早点回去休息吧。”
  
  我扁扁嘴,跪到父亲跟前:“爹爹不要责怪娘亲了,都是孩儿不好,孩儿一定会改。”眼睛里潮潮的,已经有了水气,倒不是想哭,只是时辰不早,困乏了。头上的圆髻该是松散了,额前垂下几缕黄软的碎发,挡住了视线。
  
  只听得父亲柔声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起来吧,地上凉,别又冻出病来,早点回去休息吧。”
  
  我道了晚安,退出父母的寝室,玲珑已经提着风灯侯在门外。七月的风,温暖且香,却不觉得秋高气爽,父亲叹了一夜的气,我也莫名烦躁起来。“玲珑,这是什么日子了,天气怎么还这么热?”
  
  “小姐,明天就是中元节了。”玲珑长我六岁,是南渡时候从流民中拣来的孤女。名义上虽是我的丫头,吃穿用度与我也无二致,一出生就伴我一道,亲姐妹一样。
  
  “呀,明儿就是中元节啦?六叔从暹罗人那里订的几只猫也该送来了,回头就去他那里瞧瞧,我们讨一只来养。”我小字狸奴,故对猫这样的动物有许多亲切。
  
  “明儿可不成,小姐只记得猫,倒忘了自个儿了。”经她一提醒才想起自己的生辰。我生在七月十五,中元正是鬼节,家家户户诵经做法,都忙着驱鬼,没有人会在这天举办寿筵。家里只有我是不庆生的,每到这日,都要去寺里上香,再回来吃母亲为我做的汤饼。
  
  听人说,这天降生的都是鬼投胎,鬼胎不属于人间,多数活不过成年。狸奴九命,母亲怕我早夭,才给我取了这样的名字。我出生那天,大伯就请了宫中术士来看,本想从中化解,没想那人却道我福寿绵长,贵不可言。
  
  玲珑提灯走在我身侧,路经藏书楼,楼上还亮着光,窗纸上一个头戴纶巾的俊秀剪影,随烛影微微抖动。我偷觑她一眼,见她看得目不转睛,便试探道:“牧哥哥这么晚了还在用功,不如我们去瞧瞧?”见她忙低头轻应,又把手里的灯笼往我跟前挪了挪,将一脸红云都掩在黑暗里。她羞赧的样子是极好看的,我抿起嘴角,又看了一眼。
  
  我的母亲虽是天底下最好看的人,偏生出我,相貌平平。我生下来是不足月的,一直就长得瘦弱,如今已经十三了,看上去却还像个七、八岁的孩子。身子骨也不大好,每每秋冬之交,总有一场大风寒,几天也下不了床。身边一个出落得这么俊俏的丫头,倒是把我这个不起眼的小姐给比下去了,也难怪我们两个常被生人错认。
  
  木质扶梯发出吱呀的声响,玲珑跟在我身后,牧哥哥并未发觉,不知他全神贯注在写什么。笔走龙蛇,同是一笔章草,我是喜爱章草的,可今夜,父兄的字只让我觉得兵荒马乱。我不禁恼道:“牧哥哥,你这是在练字吗?”
  
  忽来的声响吓了他一跳,他抬起头,剑眉深锁。见是我,才调整了表情,温言道:“我没有练字。家有小狸奴,想我在书法上的成就也不会出其右者了,练了也是白练呢。”
  
  他的话又让想起父亲的一夜三叹,我沮丧道:“可我却是左利,不管怎么练,右手的字都空有一副骨骼,却无血肉。”
  
  “你年纪还小,能练出一副骨骼就已经不易了。你若肯下番苦功,总是能纠正过来的。”
  
  我“嗯”了一声,心中却不以为然。府里有下人私底下说,我的左手是鬼手,是王氏先祖显灵,也许我更愿意相信我的左手是老天爷给的。长辈们教我多用右手,以勤补拙,只有我自己知道,右手不管怎么努力练习,始终都输一成。
  
  不过有谁会在意呢?人人都说陈留谢氏多出才女,可也没见谁真正在乎过母亲手谈的天分。若不是金谷园里的乌鹭擂,有谁会知道她才是天下第一的高手。母亲出嫁以后更是从未踏出王府半步,不是盯着棋谱瞧,就是左手和右手下棋。疼我如叔伯父兄,其实也更在乎我是不是左利,对他们来说,尊贵如琅邪王氏,就不该有一个遭人指点的残疾孩子,能不能写一手好字,倒在其次。
  
  “哥哥饿么?让玲珑给你送点吃的。玲珑做的莲糕可好吃了,过了这个季再想吃,可就不能了。”我岔开话题,有时也真恼这个呆子,玲珑的心思,连我都看得出来,他怎么就不明白?
  
  “我不饿。时辰不早,你怎么还不去睡觉?耽误了明天的功课,当心挨先生的罚。”牧哥哥重新提笔,摆明是在下逐客令。我又看了一眼,原来是在给《尉缭子》批注。
  
  “明日中元节,不必上学。”我拿起书案上一本《司马法》,因“司马”二字是天子姓,故都缺了笔,看起来总觉得差些什么,立不稳当。随手翻了几页,也看不大懂,就放回去了。“牧哥哥怎么喜欢兵法?”见他抬头看我,我接着道:“你每次清谈都落人下风,还要絮姐姐偷着帮你。学兵法有什么用?桓将军虽入士族,却还是个带兵的浊官。下午他来见大伯,走了以后,坐过的胡床都叫大伯扔出去烧了。”清官多是高门出身,只谈黄老之学,不问国计民生。寒门中人若想当官,多是武职或俗吏,即便官位再高,也不比那些士族。桓恒这些年东征西战,御敌有功,皇上才将他从寒门改入士族,却还是不能让其他贵胄高看他一眼。
  
  牧哥哥看了我一会儿,想是不愿和我这个小孩子计较,只道:“没有浊官,那些清官吃什么去?乱世里,兵家才是王道……你还不去休息,快回去吧。”牧哥哥是我二伯王琨的儿子,二伯在南渡的时候也是屡立战功的,被皇上封为东安侯,都督荆扬诸军事,一手掌控着长江中上游的兵权。大伯王琰更是位列三公,并录尚书事。一个在内掌权,一个在外握兵,照说也不是什么清官,可若是没有他们,也就没有王氏一门的无限风光。士族寒门,清流浊官,在我看来也没那么上紧,不过听别人说得多了,又不愿见那些膏粱子弟总是轻慢我牧哥哥,才说出兵法无用的话来。
  
  牧哥哥虽不善玄谈,对付我一个小孩子还是绰绰有余的。我也辩不出什么,只能咳嗽一声,唤回快要失去神智的玲珑,道了晚安,出藏书楼,往我居住的泚园去。
  
  翠薇院落溶溶月,杨柳池塘淡淡风,乌衣巷里,还是平常一样的日子。为何今夜,我会觉得这样的世界其实并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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