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原名格蕾丝》作者:清供

“去查令十字车站。”
  
  “八便士,先生。”
  
  格蕾丝从口袋里拿出几枚硬币,递给站在公共马车踏板上的售票员。
  
  至于为什么被叫做先生?
  
  自然是因为格蕾丝现在穿着一套样式有些过时,但料子不错的男士礼服。
  
  她轻轻扶了一下新买的黑色丝质高礼帽,上了公共马车。
  
  视线扫视了一圈,最终选择了中间的空位。
  
  坐在她旁边的,是一位穿着得体的女士,看起来三十出头,未见脸上有生活的风霜。
  
  对面一位穿着黑色礼服套装的男人,在格蕾丝落座的时候,漫不经心地瞥了她一眼,抖了抖手里的《柳叶刀》杂志(①),继续低头阅读。
  
  格蕾丝把马口铁和硬帆布制成的手提箱放在座位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介绍信,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有关这封介绍信,还要从一周前说起……
  
  那是一个与其他日子并无不同的早晨,伦敦东区依旧弥漫着浓浓的雾霾,天空是惹人烦躁的灰色。
  
  哩尾路的一条小巷里(②),格蕾丝于清晨从床上醒来,神情恍惚。
  
  她这样子已经有一阵子了,她的母亲、苏格兰一位乡村牧师的小女儿——安妮·布莱克女士对此十分忧心。
  
  自从她的丈夫康斯坦斯·克里斯蒂在一次木匠活中出了事故,摔断了左腿之后,格蕾丝就变成了这样。
  
  实际上,这是个巧合。
  
  格蕾丝虽然确实深爱着家人,但她从小性格开朗,并不是那种会因为挫折一蹶不振的人。
  
  之所以这样精神恍惚,是因为她的大脑极度疲劳。
  
  刚从床上醒过来,就觉得疲劳,这话听起来可挺奇怪的。
  
  然而对格蕾丝来说,确实如此。
  
  自从父亲康斯坦斯出了事故之后,格蕾丝就开始做一些怪梦。
  
  在梦里,她是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女孩,被父母高度期待着,接受过不少课业之外的“全能教育”。
  
  这奇怪的梦持续了二十五天,直到今天凌晨,梦中的那个女孩死在了二十五岁的夏天,一切才戛然而止。
  
  不怪格蕾丝觉得疲倦,换做任何一个人,白天在大英帝国活一天,晚上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活一年什么的,怎么听都绝对是个累人的活计。
  
  最重要的是,那些记忆、技能最终都会在醒来的时候,灌进她的大脑,让她头昏脑涨。
  
  她有预感,那些奇怪的梦,不会再出现了。
  
  这让格蕾丝不免松了一口气。
  
  她拉开窗帘,看了一眼窗外,对面合租房的一些女工,已经开始提着污水桶,向污水沟里倾倒昨天和今晨的废水了。
  
  现在的时间,应该是清晨六点左右。
  
  格蕾丝听见了隔壁父母卧室里,婴儿的哭声。
  
  那是半个月前,母亲安妮生下的一对双胞胎,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男孩名叫爱德华,女孩名叫艾米丽。
  
  格蕾丝把长长的金发随意一扎,披上一条旧羊毛披肩,罩住睡裙,轻手轻脚地去了父母的卧室。
  
  高大的父亲这会儿正茫然无措地给小女儿换尿布,娇小的母亲则刚刚醒来,想要伸手接过他的工作。
  
  格蕾丝看了一眼父亲腿上的夹板,叹了口气,“爸爸,让我来吧!”
  
  她熟练地给婴儿换好尿布,把换下来的尿布以及擦拭的亚麻布一起放进了洗衣用的盆子里,端了出去。
  
  卧室里响起康斯坦斯的声音,“格蕾丝看起来好多了。”
  
  “她是个大孩子了,比我还要高出很多……”安妮声音低沉,显然心事重重。
  
  格蕾丝就着冰凉的水,又清洁了牙齿,洗了把脸,这才开始准备早餐。
  
  她心里十分清楚母亲在担忧什么。
  
  虽说父亲康斯坦斯是个出色的木匠,又是经历过滑铁卢战役的退伍兵,身体素质一向很好,也比同一年龄段的男人赚得多。
  
  但伤筋动骨的事,想要养好,需要很长时间。
  
  在此期间,康斯坦斯只能做一些诸如小盒子、鞋架一类的小物件,这些东西并不是天天有人需要,报酬也少得可怜。
  
  在伦敦东区,租着一个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养着一个五口之家,哪里又有这么容易呢?
  
  眼下克里斯蒂一家还有些余钱,只恐过不了多久,就要捉襟见肘了。
  
  康斯坦斯并非大手大脚,但是他十分疼爱孩子。
  
  在工人家庭,别的人家都是壮劳力吃好的,孩子和女人们吃得就差了许多。
  
  但这事儿在克里斯蒂家绝不可能发生。
  
  要不是天天有肉吃,面包也管够,格蕾丝也不可能十七岁就长到了五英尺九英寸(176cm)的身高。(③)
  
  这种身高,比工厂里大多数的男人还要高出一小块。
  
  当然,除了营养方面,这也得益于她父亲在身高上的遗传。
  
  同样,正因如此,克里斯蒂一家的食品开销非常大,再加上《谷物法》导致食物价格偏高,能余下的钱,也就十分少了。(④)
  
  听着水壶咕嘟咕嘟的声音,格蕾丝赶紧把一小勺茶叶倒进去,生怕浪费了炉子里的煤。
  
  她皱着眉头,心底有个十分大胆的想法。
  
  东区是伦敦的穷人区,住在这里的人,多数都过得很紧巴,能应急的钱很少。
  
  格蕾丝敢打包票,如果他们拖欠房租超过三天,那位吝啬的房东就会立刻翻脸,让他们全家滚蛋。
  
  外公一家远在苏格兰,远水救不了近火。
  
  更何况那边的乡村生活也谈不上多么富裕。
  
  格蕾丝扫了一眼窗外,对比了一下自己比许多工人还高出不少的身高,跃跃欲试。
  
  如果放在以前,她绝不敢如此大胆。
  
  但自从做了那个困扰了她将近一个月的梦之后,格蕾丝的眼界就变得开阔起来了
  
  。
  
  既然女人的薪酬低,何不假扮成男人,出去找工作呢?
  
  切好早餐要吃的面包,格蕾丝决定和父母一起吃早餐的时候,谈谈自己的计划。
  
  ……
  
  “什么?不!我不同意!你一个女孩儿,这太危险了!而且一旦别人知道你扮成男人出去工作,你以后还怎么嫁人?”安妮情绪激动。
  
  作为牧师的女儿,安妮是位保守的女士。
  
  在现在的传统观念里,女人出去工作是极其不体面的,更别提是扮成男人出去工作。
  
  康斯坦斯也不赞同,“格蕾丝,我知道你很担心我,也很担心这个家。但是眼前的苦难不会长久,等我的腿好了,我们的生活还会恢复如初。”
  
  “那爱德华和艾米丽呢?”格蕾丝从小被父亲宠爱着,虽然家里不富裕,但她的性格并不怯懦,对于一家之主的话也敢反驳,这在其他家庭是很少见的。
  
  她放下手里质地不太好的茶杯,眉头紧锁。
  
  “爸爸,家里多了两个孩子,我也到了十七岁,如果我再不出去工作,家里的情况会越来越差的。难道我们要搬去后几条街更不好的房子里吗?”
  
  格蕾丝列举了很多不妥当的地方,“后面几条街连像样的排水沟都没有,污水和饮水混在一起,有时甚至有霍乱爆发。如果我们搬去了那里,也许短短几个月,就会有让人追悔莫及的事发生。”
  
  康斯坦斯被她说得有些动摇,同时心里暗恨自己不谨慎,才会摔伤了腿。
  
  他眼下都四十六岁了,身体不像年轻时恢复力那么好了,安妮也不许他逞强工作,怕他留下后遗症。
  
  他也不是那种爱赌气的大男子主义者,如今是真的让他进退两难了。
  
  “爸爸,他们多可爱呀!作为姐姐,我愿意工作,为两个小天使换来奶油和白面包。”格蕾丝走到婴儿床前,微笑着看向躺在里面吸吮手指的两个小不点。
  
  等吃完了饭,格蕾丝拿来了剪刀,递给自己的父亲,“爸爸,帮我把头发剪短吧!”
  
  格蕾丝长相融合了父母的优点,除开漂亮之外,还有一种与她阶级不符的高贵和精致。
  
  她的睫毛很长,外眼角轻微下垂,不笑的时候,有种淡淡的忧郁感。
  
  现在她披散着及腰的长发,眼神坚定地望着康斯坦斯,大有你不剪我就不走的架势。
  
  康斯坦斯在军队里经常和战友互相理发,剪头发对他来说不是难事。
  
  真正难的是,该怎么忍心,剪掉十七岁女儿精心留长的头发。
  
  安妮现在还在产后四十天养身体的时间,半躺在床上,看着女儿一缕一缕被剪掉的头发,默默地流眼泪。
  
  她是那种生长在传统家庭里的女人,从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格蕾丝的决定,对她来说就像天塌了似的。
  
  只是格蕾丝自己却没什么可伤心的,她小心地把头发收集起来,准备卖给做假发的商人。
  
  金色的头发即使在英国也不算常见,把这些头发卖掉,也能暂时解燃眉之急。
  
  没过多久,她的头发就变成了清爽的短发。
  
  安妮翻找出康斯坦斯结婚时的礼服,不太情愿地递给格蕾丝。
  
  她不是舍不得衣服,而且舍不得自己的女儿。
  
  格蕾丝俯下身,亲吻母亲的面颊,“妈妈,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
  
  几天后,当格蕾丝改好了父亲的礼服后,就立刻换了这套男装,出了门。
  
  东区人来人往,根本没人注意她。
  
  而格蕾丝本人,也不打算去工厂做工。
  
  有了梦中二十五年的现代高等教育,再加上母亲是牧师的女儿,格蕾丝甚至还懂法语和拉丁语。
  
  这样的知识储备,谁会甘心去做苦力呢?
  
  她打算去证券交易所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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