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上天堂》作者:阿列夫零


3 good boy
3 good boy

高一刚入学那天温度很高。

我收拾好宿舍,准备打水洗澡,在走廊上和耿一直擦肩而过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和这人有点渊源。

耿一直怀里抱着个盆,两步三回头地盯着我看了几秒,随即露出惊愕的神情:“等等,你是秃子哥?”

我几乎同时认出他。

人没怎么变,但黑了,高了,也壮了。我听到这许久都没人叫过的外号,眉头一皱。

耿一直是个二百五,小时候这样,大了也没变。他把盆一摔,扑过来抱住我:“哎呦我靠,多少年没见了啊?咱俩怎么这么有缘!我就在这间住,你哪儿?”

我喘不过气,肉贴肉在这个天气不会让人愉快,伸手推开。

“你隔壁。”

耿一直曾用名耿直,和我的渊源要追溯到小学三年级,他做过我的邻居。

那个夏天又潮又热,我头皮上长了汗疱疹,怕感染,自己剃了光头。某天下午他被一群大孩子欺负,碰巧被我看见。

虽然从面相上看不出来,但我确实常有头昏脑热、热血上头的时候,凑巧路见不平,于是出手相助。打那以后,这小子见我就喊秃子哥,虽然我比他还小几个月。

没多久,他爸就娶了富婆,搬到了景区边上那套带院的大别墅。离别的时刻没什么特别,就像是生命中无数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挥挥手就走出了各自世界。

我是悲观主义者,心里虽然也有触动,但一旦接受人就是要不断说再见的社会规则,就没什么值得难过的了。

更何况玩伴,玩伴,本来就是玩儿完就得散。

耿一直透着股傻劲,这点从小到大都没变。所以久别重逢,相处起来也不觉得尴尬。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问:“你舍友…人怎么样?”

青春期时我还有着不值钱的薄脸皮,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是暗恋校草的姑娘,想打听人都要拐弯抹角。

耿一直果然没多想,掰着手指数:“一个姓程,从外省来的;一个姓周,省篮球队的,那身板,那肱二头肌,哎我给你讲,他……”

迟迟没有讲到目标人物,我只好打断:“一间四人,还有一个呢?”

耿一直怪叫几声:“哦——那哥们,帅他妈惨了!绝对是硬通货,不吹牛逼。”

这么夸张?

我明明不认识裴雁来,却莫名与有荣焉,半笑不笑回了句:“哦。”

很诡谲的心情。

“好说。”耿一直端起盆:“你跟我去宿舍见见不就知道了。”

男人是得靠兄弟。

一声兄弟,一辈子兄弟。

耿一直的宿舍基本上已经收拾整齐,但空荡荡的没人在。

直到进门,他这才大梦初醒似的:“哦,对了。人去打水了,估计待会就上来。我是下铺,这张,床你随便坐。”

收拾宿舍是脏活,我裤子脏了,即使他招呼我,我也不会没心没肺往上坐。

四张书桌和书柜并排靠在一侧墙边。

这张太乱,我猜是耿一直的;那张桌上摆着红金相间的胶皮小猪存钱罐,有点儿磕碜,应该不是;那张……

那张桌子上放着瓶香水。

玻璃瓶,但瓶身大半是黑色,方方正正地杵在那儿,看着很有份量,高级感扑面而来——

可我是俗人,第一反应是肯定很贵。

我走近,趴下身子,想看看上面写的是什么。

我有点好奇。

我是真的有点好奇。

“妈的,夏天就该喝汽水,爽!秃哥你要吗?我这儿还有……”

耿一直话痨,一个人就能排一班子戏,自顾自开了瓶可口可乐,汽漫出来时滋滋作响。他后面又说了什么,我没怎么注意。

眼睛代替指腹,我的视线一点点磨过金色的英文字母,嘴唇跟着字母嗡动了几下。

“Straight——”

“Straight to heaven,‘直达天堂’。”

汽水滋滋声戛然而止。

我身体过电,竟然突然打了个寒战。

沉而不哑,重而不厚,声音很有质感,容易让人想到华美的黑色天鹅绒。话里带着笑意,不重,但很勾人。

我莫名心虚,旋即立正站好。

来人很高,短袖牛仔裤,肩宽腿长,比例好到可以去做男模。他手掌宽大有力,手指非常长,骨节分明,一手拎着两个暖水壶。

其中一个印着上世纪常用搪瓷缸上的碎花,另一个瓶身纯黑,截然不同的风格。显然帮人带了水。

他从逆光处走进房间,把水壶放在门口。直至抬起身,我才看清他的脸。

平生第一次要用华美来形容几步之外的活人,好看得有点儿不太真实。人像是被渡了层金边,很容易联想到月桂与阿波罗。

他笑笑,唇角上扬的弧度优雅又自然。

“凯利安的朗姆酒调香,前调偏甜。如果你喜欢,可以试试。”

他离得不算近,但我嗅觉非常灵敏,闻得出他身上带着的香水味,不重,但存在感极强。威士忌和香草,是酒精在致眩。

天堂可能是古法酿酒厂*。

我往侧一步,远离桌子,摇摇头:“……不好意思,不用,谢谢。”

我慌不择路。

耿一直却揽住我的肩膀,没心没肺地笑笑:“来来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我发小,叫林小山。一座小山的小山。”他转头看我,“秃哥,这就是我给你说的那大帅哥,名副其实吧……”

诡异的羞赧来得猝不及防,我避无可避,只能用胳膊肘怼上耿一直的肋侧,画蛇添足地打断:“一览众山小。是那个小山。”

他果然是裴雁来。

裴雁来的笑容像是画在他脸上似的。这话并不是说他虚伪,我的意思是,好看,稳定又得体。他从善如流:“你好,裴雁来。高斋闻雁来,是那个雁来。”

耿一直直笑:“你俩掉文呢?我学渣,不插话。”

我心说,我早就知道了。

不仅中考卷子上考过,我还做过娶个“雁来”做老婆的梦。

“你好。”

很不讲道理的,我突然耳垂发起高热,我不看都知道一定红成一片。好在八月末温度尚高,也不算奇怪。

裴雁来应付这类人际关系的方式很老道,挑不出任何错,第一回见面,会给人留下相当好的印象。不热切也不冷淡,一切都“恰到好处”。

没多久,另外两位室友回来,我寡言少语是常态,不热衷于社交,没说几句就找托词离开。

出门前,我没忍住回了一次头。窗子投进来傍晚的日光,裴雁来被笼在里面,背光沉出一片难以形容的阴翳。

他转过半扇侧脸对我时,有一瞬,面目冷若新刻的雕塑,光都照不透眼睛。

当时说不准那是什么,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是第六感在提醒我,裴雁来是个危险人物,一层套着一层,堪称活体糖衣炮弹。

要逃,快逃。

可十几岁的我并没有清晰地分析出信号的内涵,反而像是飞蛾扑向火一样想要再次靠近,猜不到最后会把自己烧成一小撮灰烬。

这就是我和裴雁来的初遇,很普通,没什么特别的。但我对他着迷了,字面意义上的。

我是个不上不下的人。硬件优越,但不是讨人喜欢的那挂,性格既不跳脱,也不算孤僻。内心戏编订起来,字数能超过当年很火的那套盗X笔记。

不过我也有很突出的优点,比如固执。像一只不咬死猎物不罢休的鬣狗,总要闹个你死我活才肯善罢甘休。

班级连着号,但到底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后来几次见到裴雁来,也全是我刻意为之。

在球场上,在办公室里,在卫生区……渐渐才能清晰地描述出他的长相。

我不知道他是有少数民族的血统,还是混了大高加索国家的,总之,他个子很高,深眼窝,双眼皮宽而薄,眼睛颜色偏浅,山根高得离奇,很冷感的一张脸,在人群中要了命得扎眼。

他常常笑,既不产生亲切的错觉,也不会显得孤高做作。地球仪尚有一条缝,他却是个无孔可入的圆。

躲在人群中偷窥他,我连背影都不会认错。

最初我只能用这么单薄的词语来形容他。

好人,或者说好男孩儿。

可事实证明,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用来被颠覆的。

阿列夫零
*有类似的香评。
4 三千四百三十五天
4 三千四百三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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