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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的杀人回忆》作者:匹马孤征

其实每一个钢琴家都有一个差不多的童年,这个童年就是,没有童年。

每架钢琴都有88个键,52个白键,36个黑键,这些键组成了数都数不清的和弦。从五岁开始,我每天都要坐在这架庞大的机器前,最开始是一个小时,后来是两个,再后来是四个,每逢音乐考试,则基本上要从清晨一直坐到日暮。

在我上初一的一个早晨,我记得那天是周天,钢琴老师难得家里有事,我便晚起了一会,躺在床·上如痴如醉地听着Beyond。正在这时,父亲突然冲了进来,他拽过我的CD机听了一下,然后一把摔在地上,用脚踩得粉碎。

那天,我并没有挨揍,他只是气得浑身发抖,他说:

“如果连钢琴家都开始听流行音乐了,那古典音乐就真的完了。”

有些话,平直,锋利,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大道理,却像剑,又像戟,能让人记一辈子。

原来,那种音乐,并不是真的音乐,它就像一面镜子,反射着我的堕落。

18岁时,我参加了英国的国际钢琴比赛,一路冲进了决赛,获得了金奖。

回国后不久,就收到了汉诺威的邀请,开始了赴德深造。

回国那年,我23岁,却依旧是个没有童年,没有时间的成年人,每天在各个城市之间来回奔袭,参加各种规模不等的音乐会,有时在美国,有时在英国,有时在波兰,不过在中国的时候最多。

这世界公不公平我不清楚,但对我来说,它倾斜得并不厉害。·

在我将满三十岁的一个秋天,我结束了一天的表演,从广州市音乐厅步行返回酒店,在路上突然感觉有些疲惫,就走进一个酒吧点了一杯黑方。酒刚喝到一半,不远处一个女孩突然和一个男人起了争执,那男人抬手狠狠地打了她两巴掌。她的脸红红的,肯定很疼,但是她却没有还手,甚至连话也没说一句,只是闷头喝着一杯红色的鸡尾酒,那酒的颜色极其鲜艳,同她身上所穿的红色连衣裙的颜色几乎一致。那男人显然已经气极,同她的气定神闲完全不同,他的肩膀不停地颤抖着,在灯光下,像我手中不断摇摆的黑方。

最后我走了过去,因为那女孩我认识,是今天伴奏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名字好像叫陈佳,虽然还称不上“家”,但在乐团内名气很大,可能跟人长得漂亮有关。我拍了拍那男人的肩膀,说:

“嗳,兄弟,有事好商量,不要动手。”

那人怒气冲冲地转过头,本来应该是准备骂我的,但是在和我对视的过程中,却突然改变了态度,因为我们彼此都很熟悉,他是乐团的指挥,年纪也不大,姓“胡”。

“娄老师……”他表情一滞,站了起来,同我握了下手,“您也在这喝酒?”

“嗯,刚好经过。”

“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他表情怪异地一笑,又扭过头看了眼陈佳。

“没关系,情侣哪有不吵架的。”我笑呵呵地说。

他红着脸拿起了衣服,又同我寒暄了一番,随后拉起了陈佳的手臂,但陈佳却像喝了相当多的酒,双颊绯红,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无论他如何拉扯,就是不走。

最后他有些下不来台,只好把她扔下,一下人走了。

临走前,他跟我说:

“我们分手了。”

“嗯,我明白。”我点着头回答道。

·

他走后,我在他刚才的位置上坐了下来,招呼了一下酒吧小弟,用手指了指陈佳面前的红色鸡尾酒。

“这酒叫红粉佳人。”陈佳突然看着我说。

“嗯。”

“听说……会给喝的人带来爱情。”

“嗯。”

“可是,刚才我们分手了……”

“看来你这杯红粉佳人是假的,被人兑了水了。”

她凄然一笑,“娄老师,你也会开玩笑?”

“为什么这么想?我也是人,当然会开玩笑。”

她“呵呵”笑了两声,“因为你太古典了,弹起钢琴来一板一眼,节拍速度,触键强弱都丝毫不差,所以他们才给你起了个外号,叫’人·肉节拍器’。”

“人肉节拍器?”我点了下头,“嗯,名字好像还不错。”

“你不生气?这可不是夸奖的话。”

我一笑,没有吭声。

又过了一会,在我细细品尝着这杯同我身上的西装颜色非常不搭的红粉佳人时,她突然问:

“知道我们为什么分手吗?”

我摇了摇头。

“我们在一起很久了,从我刚到乐团那会开始,我们就一直在一起。他家里催他结婚,他也着急要孩子,就在刚才,我告诉了他我是Les……”

我眼前突然浮现出胡指挥颤抖不定的肩膀来,看着陈佳左脸上通红的五指印,我瞬间明白了他们两个为什么一个气得发抖,另一个却气定神闲,毫不在乎。

我感觉对胡指挥来说,这已经不能算是噩耗了,更像是雷击。

“你不信?”她追问道。

“当然不是。”

“觉得他很可怜?”

“有点。”我说。

“其实没什么好可怜的……”她笑了一下,面容苦楚,“光乐团里的小提琴手,至少有三个跟他上过床,其中有一个还给我发过照片。”

“哦。”我见怪不怪地回应着。

“不安慰我一下?”她盯着我,目光有些咄咄逼人。

“不知道该怎么说。”

“要说你们这些钢琴弹得出神入化的人,不是怪胎,就是废物……”

“这话过了。”我语调清淡地反驳道。

“难道以为我会奉承你?”

我摇摇头,“没那么想过。”

“如果放在原来我也许会,但今后不会了。老胡说了,他要让我身败名裂,从明天开始,我的艺术生涯已经终结了。”

“这话也过了。就我们来说,艺术已经融化在血液里,凝固在骨骼中,人不死,艺术就不会终结。”

她抬起头,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了我一眼,眼泪突然簌簌而落。

我动作轻柔地给她递了纸巾,然后端坐在椅子上,看她一路从抽抽搭搭,哭到声嘶力竭。

·

从酒吧出来,她便跟我回了酒店。

在酒店门后,她疯狂地吻着我,像一尾竭泽濒死的鱼。

片刻之后,她突然松开了我,身体后仰,一下瘫倒在了床·上,她面无表情地说:

“我是les,但偶尔对男人还有反应。”

我在她的身侧躺下,看着她的眼睛回答道:

“我是gay,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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